我因休息休假,福利待遇,社保等于前公司在离职之前发生争议明天就要开庭了,我应该准备些什么证据对我有利呢
1、要求用人单位自本人入职之日起(2008年4月9日-2008年9月28日)的全部保险费用。 2、因用人单位在本人进入公司之日起一直未与本人签定任何劳动合同 按新劳动法规定 要求用人单位自2008年4月之日起至2008年9月止 每月给支付两倍工资。 3、要求用人单位给支付本人7月份工资的30%的无故扣款 请问我要证明这几点情况属实(
录音笔的外放声音很小怎么办?耳机还可以,需要自己刻录光盘吗,还是仲裁庭有电脑直接用USB数据连接听?或者连接外放?还是需要自己带电脑? 知道的请说,谢谢!!
这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多,之前找工作时老板说是3-5个月转正的,后来一再言而无信,直至今天也没有给我办理社会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加班工资,现在他又想在人才市场重新招人,应该会让我走人,所以想咨询一下如何进行劳动仲裁,向哪个部门进行劳动仲裁,程序怎样,需要什么证据来证明。因为我前半年是拿现金的,工
未签合同辞职,是不是可以到劳动仲裁解决?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据吗?
我是一名幼儿教师,2009年9月在一家幼儿园工作。我和幼儿园一直未签合同,也没给交保险,只是说每个月给200块钱保险补助。现在2010年4月末,我要求辞职,幼儿园要求我一个月以后再走,还说如果明天就走,这个月工资就不能给我了。我现在是不是可以到劳动仲裁解决?可以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补偿?需要什么手续?
对劳动仲裁不服准备起诉,是否还要提交原来的证据那些在仲裁委提交的证据除了证言外,其它的都是被双方质证过的,不过,仲裁程序一点也不严谨,根本就不按《仲裁法》所要求的程序来,现在本人要提交新的证据,是否还要提交原来的证据
我与2007年应聘一家保险公司做内勤工作(劳动合同上直接写明工作岗位为客服部),底薪,保险都有,应岗位要求还自费上一大学,现公司换老总后,公司强迫我到业务部做保费,而且还停掉我的保险(说按业务员标准,完成多少任务发多少钱),由于本人内向不适合做业务,便和老总提出异议,随后公司便捏照一系列理由(说经常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