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14年1月23日下午5点半因路边墙体突然倒至右脚受伤,6点09分120到现场,同时我爸也到了!在院前急救病历中现病史中描述为:“半小时前干活时被墙体砸伤。”因这句话导致新农合不予报销,当时我是路过那里去往别处,公司是4点下班(公司已出证明),120救护现场所为郊外路边一处荒凉地(出事地点不具干活条件)!当时我处于疼痛难忍的情况,急救病历是我爸签字的!因此新农合不报,花费将近4万元,对于农村家庭来说也不是上数!这个情况还有办法吗?
我准备去长沙医院看骨科,老家在湖南邵阳新宁县,请问能用老家的新农合吗?可以用的话需要什么手续吗,还是直接去就可以用?
您好,我们是新乡人因在外务工母亲做了手术,转诊证明都已办好,按照规定应报销百分之50-60的,可是医院告诉我们新乡地区的病人按照新乡相关办事处只能报销百分之20.除去自费外百分之5就不错了,我们打电话咨询新乡相关人员说是河南省下的文件,可是我上网差了,根本没有这种文件,请问这是怎么回事?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老婆在我家乡生育,户口在他娘家,报销医疗费用时是把资料拿到她娘家报销的,当时剖腹产花了4千多,最后报销了1300多,不知道有没有包含国家补助生育的费用,生育前一直在交着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我家在许昌,他家在兰考,2014年5月18号生育的,报销时找的老丈人家的朋友在兰考报销的,请问报销的费用合理吗?(今年4月那家
我哥被人打伤了头跟手,那是对方先动手的,但是对方在警察局里有关系,知道人在哪也不捉人,一直在那拖着。那天我哥去接儿子放学,对方开着小车差点撞到我哥,我哥就说了句:“你转弯怎么不打灯”,对方就马上到车尾箱抄起家伙就打我哥,我哥见势马上开摩托车走,对方跑过去一手把我哥从车上推倒在地上,然后就打起来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