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岁的时候,因为盗窃别人PSP被失主报警,后知道后,主动自首,把东西还给了失主,后来就带着我按了手印什么的,后来我看处罚单上是写着,因盗窃被处罚拘留三天,但是有自首情节,承认态度好,未满十七岁,减刑三天,当时就给我放了,这个会有案底么,影响当兵么?
如果是女方多年来不给自己的男人同居,而且在同居一室里,日久造成男人有严重的精神病,现在女人又把男人告上法院,起诉男人一定要离婚,可男人为了孩子不想离,男人的精神病还没有痊愈,女人经常到外其找男人,请问这样的结果可以离婚吗
今年刚开年,姐姐因为信基督教严重和家人发生矛盾和别的村的人去了安庆,说是去基督教进行深造。一直到现在从没和家人打过电话,就写了一封信。说她在那里很好,教里的长老说她身上有魔鬼,整天整天的在节食,有时候都1个星期不吃饭。她只给亲戚发过几条短信借了几十块钱。 家人很担心她,但是不知道她在哪里。后来去
2007年,原告与家人发生交通事故,致轻伤,当时调节未成再无下文。2010年,原告将07年资料日期修改为09年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法院审理后下达民事调解书,家人因不懂法,已在调解书上签字。当时的原始资料一共三份,仅原告一份被修改。本人事后才知道此事。因为此事已过诉讼期,请问我可不可以以法院未尽调查义务要求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因为我真的觉得太委屈了。谢谢你们能在百忙中看完我的这篇文章,事情是这样的。 2010年8月4日中午我们一行7人(4个大人,3个小孩,小孩只有一个身高超过1米)来到美丽的海滩城市---北海。我们打摩的到北海海底世界的大门(也就是海滨公园大门),咨询后知道门票要118元/人,
我认识一个在政府工作的人,他以能为我帮办到结扎证为名(人不用去的假结扎),叫我汇了3500元给他,时间过了三个月,他说办不到了,但钱又一直不还给我,我现在只能拿住汇款单和和他手机聊天的内容(内容多数为钱大约星期几还给我),现在他连我手机都不听,面我又要工作,没有这么多时间天天去他单位找他.我想问下这情况能不能去公安局
1982年6月5号,签定了《人民公社“双包”责任制合同书》,到1992年4月25号又和村里签定一份协议,集体内容就是个人同意,村里收回承包地时,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或干涉集体收回和公建项目落实。但是没有任何补偿。
你好 我有一个跟我一样的受害者 他有收据,我是否可以按他的收据制作一个假收据,但是如果对方说我们的证据是假的时,法官定会要求对方拿出真实的收据复印件,如果对方拿出复印件收据了,就表明我给对方叫钱了,但法院如果说我是故意伪造收据的罪行,为了让我不受这个罪行的惩罚,我必须在法庭审理前写一个证明,证明表
这样写可以吗,乙方是甲方的儿子,如果这样不行把乙方换成儿媳妇可以吗
遗赠抚养协议书 遗赠人:高尚齐 性别:男 年龄:47 汉族 住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七里店村一区58号(称甲方) 龚美华 性别:女 年龄:46 汉族 住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七里店村一区58号(称甲方) 抚养人:高凯强 性别:男 年龄:26 汉族 住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七里店村一区58号(称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