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属于上海浦东新区上川旧区改造。我家属于公租房,房票本上有详细的面积。可是动迁组说我们家7平方的厨房间不属于动迁面积,并强调周围哪怕是私房也一并不算拆迁面积中。这一情况引起了我们这边的一片非议。我想问的是动迁不算厨房间是否有法律依据?
2000年,供销社将我们职工居住的房子及院落卖给了我们.当时卖给我们的房屋和土地价格不高,我们看到了总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一直没有分割到各家各户.2001年,我在单位卖给我的土地上在建了两层楼房,当时规划局来罚款了.除交了罚款外,我们没有办任何手续.现在,市政府要我们拆迁,并且说我们的房改房按原面积置换房子,自建的白白拆
2000年,供销社将我们职工居住的房子及院落卖给了我们.当时卖给我们的房屋和土地价格不高,我们看到了总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一直没有分割到各家各户.2001年,我在单位卖给我的土地上在建了两层楼房,当时规划局来罚款了.除交了罚款外,我们没有办任何手续.现在,市政府要我们拆迁,并且说我们的房改房按原面积置换房子,自建的白白拆
比如二楼的天台(没顶有围栏)?还有一楼、二楼的阳台(没封闭)该怎么算?屋檐伸出墙体部分要不要算?还有厨房,杂屋什么的?三楼的高度估计只有1.8-1.9米要不要算?请专家解答!!!谢谢!!!
我家小区为老式公房,正面临拆迁。一幢楼里,既有产权房又有承租房。 产权房按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为准;承租房按使用面积*1.83换算成建筑面积。故导致相同房型的产权房的建筑面积小于承租房换算的建筑面积,导致的在房屋赔偿小于承租房。现在小区内二十几户居民打算上访要求重新计算产权房建筑面积。请问能否上诉?曾经是否
私房拆迁能否获得同面积的商品房和获得有关拆迁一些费用(如:装修费,在外租房的费用)怎么维权?
我的房子原来是别人买了一块地皮,然后做了两栋5层的楼房,公用一个楼梯,两个人一人一栋,有一个人钱不够,然后要我出钱,然后就出了一半的钱,我们签了房屋协议,说我分摊2、3楼,公摊楼梯,以后拆迁,拆迁款双方各一半。拆迁的人说只还一到三楼面积的70%,其余楼层只给千把块一个平方;现在不拆,以后就不会有这大的比例
父母的公租房拆迁时因我的户口面积增加了,现在父母去世,留下的产权房有我的份额吗
父母的公租房拆迁时因我的户口面积增加了,现在父母去世,留下的产权房有我的份额吗
真心求教 虹口区承租房,承租人已死亡,现在无承租人,由于户口本上人口多,需要做托底安置,按照动迁组的说法,户口本上在上海他处有商品房的人,是不算安置人口。 这种说法是否属实? 请指教 谢谢
我们是单位的福利房子 三家公用厨房公用厕所走道,开发商是以套内面积进行还建。他们只算房间的套内面积 还建只算18平方 厨房公用厕所走道 都不算。怎么办呢,他们这样计算不合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