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差了40天,公司规定每天出差生活费是35元,住宿费是120元,车费是具实报销,我现在提供票据只报销3457.00公司以时间太长,不予报销。也就是说3457也不给予报销,我事实是花了 6000元,但是由于提供不了票据,只能报销3457.00,请问律师我能否报销6000元,最低我能否拿到3457元.我这里有我的上级领导确认的出差时间40天
我11月5号在湖南亚林公司销售三部重庆区域入职12月2号由于家里有事需要处理在向公司请假不成的情况下.向公司领导提出辞职并得到领导同意离职的前提下离职.但到发工资时,公司不报销工作期间的出差费用,不发当月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呢?我又应该怎么做呢?请律师指点密经.谢谢!
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一个多月后可以合法离职吗?另外一个多月离职后公司有权利让我赔偿什么损失吗?
70岁母亲住院期间子女将公证人员带来作了房屋拆迁委托公证,现母亲想拆消委托公证,并要求拆迁款必须汇到自己实际能掌握的存折里,如何才能收回自己的权利? 如果是不可撤销的委托公证呢?母亲住院弥留之际"被"按的手印,除了重新公证否定前公证,还有别的什么办法吗?
我在苏州我想咨询:律师您好!公司拆迁了公司员工能主张那些权利
我在苏州我想咨询:律师您好!公司拆迁了公司员工能主张那些权利?比如说能得到那些赔偿? 在公司连续工作十一年,公司为了自己利益,没有给我发工资条,本人无法证明工作十一年,无社保,无合同,工资是领现金形式。 公司拆迁后继续存在的,只是搬到比较远的地方,跨行政区了,比如从姑苏区搬到相城区。
2004年李某合法取得了讲礼村一处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11亩),用途为工业用地,批准使用年限为44年。李某经营至2006年,遭受大风灾害,设备受损暂时停产。停产期间,讲礼村引入招商引资项目力宏粉厂需落地,讲礼村以李某无法继续经营为由,指使村民将李某的厂房设备推倒,私自将土地承包给力宏粉厂使用,力宏粉厂随即于2007
一年前 跟供应商喝酒 都是谈公事 喝了点酒 自己出事了 公司赔了医药费 治疗后有遗症 要错过一年的工伤认定期限,如何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