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东东莞一家港资企业做拉长三年,现在厂里突然说要降我级,说白拉就是想降我工资。现在我该怎么做,如果我不同意,那么公司解雇我,根据劳动法我会得到公司什么样的赔偿.
现在公司他不解雇我,要我自己辞职.不然就降我工资我该怎么办
我是2006年11月27日进公司的公司是项目工程,三个月试用期签的一年的合同,合同注明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聘,仍为一年.在今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集团公司分设生产公司,本人提出转岗留在原公司,不去新公司.后公司未给出明确意见到合同终止前一个月零两天本人考虑失业的风险等又申请去新公司,两天后收到合同终止通知书.现已在
我是2007年3月到这家公司上班的(上海的一家广告制作公司),当时没有签劳动合同,2008年新劳动法开始签的合同,时间为一年,2009年没有签书面合同继续在这家公司工作,昨天2009/06/23公司通知说被辞退了,让两天内把工作交接好,在一周内还会给我打电话访问我做过的工作,请问请问我这种情况,是不是还有30天的提前通知费用和辞退补
求助关于新劳动法辞退补偿的问题 我是2008年11月到这家公司上班的(深圳的一家设备公司),当时有签试用3个月劳动合同,2009年没有签书面合同继续在这家公司工作,昨天2009/09/29公司口头通知说被辞退了,让两天内把工作交接好,在一周内还会给我打电话访问我做过的工作,请问请问我这种情况,是不是还有30天的提前通知费用和
我在某公司是劳务派遣工,请问我们是否享有和正式工同等的福利(过节费,过节时公司发的购物卡及物品等等)公司说我们的工资是劳务公司发,但是是这边公司把我们的工资打到劳务公司帐上,然后劳务公司在给我们发。请问这样某些福利(过节费、购物卡等等)我们没有,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目前在试用期
我近期应聘在一家公司工作,3月5号开始上班并签订2个月的试用合同,今天是4月12号,由于自我感觉与工作不太适应,我按合同要求提前三天递交了辞职申请,由于法律知识不够,故我想请教大家几个问题: 1.试用期提出辞职,是否公司最晚不得超过3天给我办理离职手续? 2、从递交辞职报告到正式离职前这几天,我是否可以请假?
我是在一家房地产销售公司(开发商)做置业顾问的工作,当时进入公司的时候说的试用期一个月,但是目前都已经2个月了。公司突然说把项目全部交给代理商做,而我们所有的置业顾问的人事关系可以转入代理公司,但是我们都不愿意到代理公司。这2个月期间,公司没给我们人签劳动合同,而且压了我们一个月的工资(意思是第一个月
我于2009年7月17日到现在的单位工作,一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现在我有更好的单位想离开,打算6月底时和老板说,7月份做完就离开,我想知道我离开时可不可以向老板要一年的双倍工资和一年的经济补偿金和一年的劳保费,目前月到手工资为2200元,其中100元饭补,100元住房补助.现在发工资都是发现金,我手上有和老板谈话时的录音,还有老
2009年4月公司为我们进行了培训,培训费4000元。2009年12月劳动合同到期后又续签了3年合同,同时公司又要求我签了一份培训合同,规定在原劳动合同基础上再续签一年,一年内离职需赔偿公司8000元。现在我向公司提出离职,我是否真的要赔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