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家里总共姐弟三人,大伯从小16岁就去广州当了兵,到现在这几十年,总共才回来过几次,基本没有尽到抚养老人的义务。家里就剩我姑姑和我父亲照顾,姑姑从小就很刁,爷爷家里的事也顾不上什么,只是周末回去看看,奶奶病重的时候,她还和奶奶吵架,到奶奶临死那天,她们还是从外面旅游临时赶回来的,路上哥哥有点发烧,她居然让我哥和我姑父回家睡觉去了!我父亲是和很老实的人,从来都是只做不说,默默的为家里付出,从奶奶生病到去世,再到爷爷这么多年,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由我父亲张罗,出院、入院,看病,拿药,买家里的用品,就连水管子坏了都是由我父亲去修,这么多年了,只要父亲一有时间就会去爷爷家照顾爷爷,如果爷爷家里有事,他不上班也回去照顾爷爷。父亲的朋友都说,从没见过比我父亲再孝顺的了。现在爷爷查出了癌症复发,家里有现在爷爷住的一套房和当时爷爷要求买的两套小别墅,买别墅的时候,都写得是我和我爸的名字,后期的贷款也是由我们家去承担的。这次大伯从广州回来,爷爷谈到了遗产问题,他们几个偷偷的商量,却从来不叫上我父亲,最后爷爷决定把房子全给了我姑姑,我们家什么都没给,为此我们气愤的不行,更多让确实是心寒,请问一下法律在这方便有没有说法?我想实在不行,拿起法律的武器,来解决家里这烦恼的纠纷
奶奶去年过年的时候过世的,由于走的很突然,没有留下遗嘱。奶奶名下有房屋一套,有子女5个,生前是和小女儿女婿同住。现小女儿想讲房屋独占,请问此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可以通过什么机构先进行调解么,调解不行是否该采取法律途径。
多个继承人,有一个要留下此房产按评估价分成等额分别付给其他继承人,但是其中的一人要求当前市场价格计算付钱,请问律师遗产房屋转让应该如何价格应该如何计算?谢谢!
本人母亲胡金花育有三子一女。长子朱耀林与三子朱耀富(无成家,无妻无子女)分别于1990年前和1995年前过世,由于母亲体弱多病且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独立生活,至其2007年死亡之前的10余间,主要由妹朱根妹料理母亲的日常生活,其生活开支以及医疗费用由二子承担,他人并无尽到相应的赡养一曲。。现有长子朱耀林的子女来争隔
我父亲因车祸死亡,我母亲与父亲于2000离婚现我父亲与其它女人居住,他所有的房产都是写在这女人名下我想问下我可以通过法律解决这件事吗我有拿回我父亲遗产的权力吗 如果这个女人不承认所有的房产和财物并且所有的都有是这个女人的名字我起诉有用吗我可以拿回所有的遗产还是一对一半最主要是的他们没有结婚证我以什么明意起
我家里有一套房子 家中共七姊妹 家中父亲去世 母亲尚在 前不久家里去做了财产公证 表明将母亲所有的房子留给七个之中两个姊妹 母亲由此二人共养 请问剩下五姊妹是否不再有分配此房产的权利
我家有兄弟姐妹5人,老大分房另住,老二64年转为商品粮户口在外。我(老三)一直跟父母生活近30年。父母过世后,有三间瓦房,现在老二闹着要继承父母遗产,我父亲曾在村长和许多村民面前说过,把这一摊子全交给老三了。我赡养了父母,是否应该让老大,老二,姐,妹去继承?
我的祖父生前为一离休干部,2006年四叔以我爷爷年老为由,找到我的母亲(我父已去世)与三叔,有我二叔护理,并且说好每年为其付5000元的费用,2010年7月4日老人去世,我二叔与四叔把老人的钱与房产都巨为己有,我与三叔是否可以继承这些?
2007年,老公的外婆在世的时候房子拆迁,拆迁后外婆去世了。外婆的房子拆迁后分得房子面积是80多的平方,外婆有四个小孩,平均每个小孩20多个平方。小舅舅二十几个平方已经分的他的名下,剩下60多个平方现在分到大舅名下。舅舅们说把外婆的房子分21平方给外甥们,大舅也是同意的。但是大舅现在房子已经拿到钥匙了,大舅又不
案由:遗产继承纠纷,房屋价值200万,一审判决已经下来,判决我们给予原告80万,我们一下拿不出那么多钱,顶多每年还两三万,他们申请强制执行怎么办 他们不同意协商。
我父亲家里总共姐弟三人,大伯从小16岁就去广州当了兵,到现在这几十年,总共才回来过几次,基本没有尽到抚养老人的义务。家里就剩我姑姑和我父亲照顾,姑姑从小就很刁,爷爷家里的事也顾不上什么,只是周末回去看看。其余的事情都是由我父亲照顾,从奶奶生病到去世,再到爷爷这么多年,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由我父亲张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