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和对方打电话,在打电话的过程中,我对电话交谈用录音笔进行录音,该录音是否可以作为日后证据??
我表妹和一个朋友发生了一点纠纷。 我是帮表妹想问下,她用录音笔录下他们的电话通话、在公众场合他们对话的录音或者是对方单位办公室里他们的录音,在这些场所录音是否合法有效?如果录下他们的对话肯定会得到一些证据的。
我表妹和一个朋友发生了一点纠纷。 我是帮表妹想问下,她用录音笔录下他们的电话通话、在公众场合他们对话的录音或者是对方单位办公室里他们的录音,在这些场所录音是否合法有效?如果录下他们的对话肯定会得到一些证据的。
我表妹和一个朋友发生了一点纠纷。 我是帮表妹想问下,她用录音笔录下他们的电话通话、在公众场合他们对话的录音或者是对方单位办公室里他们的录音,在这些场所录音是否合法有效?如果录下他们的对话肯定会得到一些证据的。
一审法院第二次开庭结束时,已宣布庭审结束,择日宣判,后法院又因对方当事人一张补强证据传票第三次开庭,传票时没有附补强证据,也没有告知为什么开庭理由,当事人意为庭上宣判,没有参加,最终法院以当事人无理由缺席,放弃质证,支持对方补强证据,而判决。请问专家,这样的补强证据是否有效?
我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录音笔录下对方的话,是否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
我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录音笔录下对方的话,是否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对方说的是事实
我被一无赖缠住,女方要求我打6万借条解决此事,要不危害我家人,为家人安全考虑想给对方打这个借条,录音可否作为唯一证据,证明此借条无效? 请高人指点 急啊
没有借据和欠条,总是口头认可,但就是不签字认可,如果用录音的方式记录承诺,是否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属于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