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5月通过实训学校实习时进入现在的单位,当时与实训学校存在劳动关系,实习期结束后由于表现较好,现在单位领导表示可以继续在这工作,但由于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我的户口不在青岛,而且学历也不够,不能通过正常用人途径(比如考录)在这工作,所以用的是借调的关系,但是也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投保,只是向上级打了个报告:每月发1000元钱,直至借调期结束。从2008年工作到现在,两年多没签订老公合同,现在突然说不用来了,我该怎么样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我该怎样搜集证据?像我这样的情况打官司的话赢的可能性大么?最好的情况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我2008年2月去公司上班,至今一年。开始说3月后签合同,又说半年,又说元旦后,至今未签劳动合同。不给交保险。最近公司有人去把老伴告了,老板找理由把我辞退了。我想知道我要维权应该怎样维权。具体应该怎么做!谢谢!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干了一个月发生了工伤,颧骨骨折,单位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我现在要求对方赔偿应赔偿
要求对方赔偿多少钱呢?颧骨骨折属于几级工伤?应该向对方要求赔偿多少钱???
在武汉学校从07年2月工作至今,在编制未考上的情况下,学校也未与我们签订正式的劳动聘用合同,没有医保社保,与临时代课老师不同的是我们还需要坐班,并且上下班都和正式老师一样需要签到,我向学校人事部提出过希望签聘用合同的要求,遭到人事部门拒绝,理由是尚未对我们考察完毕,请问他们是否触犯劳动法,我们应该怎么
我是09年11月24号到现在单位上班的,单位没有及时给我签订劳动合同,10年1月才给我签合同。请问单
我是09年11月24号到现在单位上班的,单位没有及时给我签订劳动合同,10年1月才给我签合同。请问单位这样做违法吗?给我签的是一年的合同,合同期满单位应该赔偿我吗 哪部分单位应该双倍补偿啊 。具体什么时间的
我和另外两名同事于2006年先后在市社保局一楼的招聘会上应聘到单位工作。但是单位一直未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们购买社会保险。在2008年初,单位为了应对新的《劳动合同法》,要求我们签订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的业务委托合同,当时有同事不愿签订委托合同就被单位辞退了。同年7月单位变更成了现在的名称
本人自2009年4月至2010年10月在某行业协会工作,此协会的资质是否合法尚有待考证,该行业协会与某文化公司同在一起,期间没有与协会和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现我已经离职,但希望能要求补偿工作期间合法的社会保险问题!
用人单位未给签订劳动合同{但以工作尽一个月}是否视为已形成劳动合同
如果可以视为劳动合同,那么请教以下几个问题。 {1} 约定每天工作12小时,实际每天工作12.5小时,{未支付超时的工资}是否违反劳动法。 {2} 未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下班,是否视为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 {3} 用人单位招工时,讲可以提供通勤车接送,可是每天上班要提前1.5小时上车,下班要延后1.5小时上车,有时
我是2006年出的工伤八级,2010年终止劳动合同还可以向单位要怎样的赔偿
我是2006年出的工伤八级,2010年终止劳动合同还可以得到单位怎样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