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六楼北有一露台12平米,位于楼下的卧室,我在去年9月在露台上铺上了一层瓷砖,开春后楼下说漏雨,物业公司推给开发商,开发商声称我在露台上铺上了瓷砖不给维修,楼龄4年。关键问题在于我只是在水泥毛坯的基础上加铺瓷砖,厚度能有约5厘米。如果建设方防水措施过关,我家铺瓷砖是更多了一层保护,更加起到阻水作用,现场实验泼上一盆水,露台瓷砖很光滑。迅速流到露台角落的管道里,根本没有残留聚集,如果是建设方的基层防水没有做好也与我铺设表面瓷砖无关,瓷砖的铺设跟防水措施过关的与否露台漏雨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现在观点立场对立,请问如何分清责任,如何采取施工救护措施,如何承担损失及相关费用。附,漏雨上方雨搭渗水。
我住小高层顶楼,后有一露台20平米,位于楼下11层的客厅上方,露台外侧有水泥制窗沿伸向外侧约三四十厘米,11层的客厅窗户与该窗沿外沿齐。我在露台上铺设了一层瓷砖,11层外窗房顶也已经装修吊顶,现11层声称雨后漏雨到他家窗台内,物业公司推给土建,土建居然声称是我在露台铺设瓷砖“破坏”了防水所致。 关键问题在于
甲方:中介公司 乙方:买房者 因为中介的原因没有办成贷款,想要追讨预付的2W定金,之前签订的购房协议上有这样的条款: 乙方不得一任何理由不购买该房屋货超过预定期限,则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该房屋,甲方则不退还乙方的预订金,如因甲方责任不能办理该房买卖,甲方需以预订金1%的违约金和预定金本金一同退还给乙方
乘黄鱼车(半挂车,非载人汽车),人在车辆后面的车厢上。行驶过程中自行跳车,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请问这种情况下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司机要付多大的责任?
交通事故中致对方死亡,责任认定为同责,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赔偿?
我家一位亲戚,开手扶拖拉机运载水泥由东向西直行正常行驶,行至一丁字路口,一名妇女正从其垂直方向的道路开一辆电动车欲左拐,其走错路线拐小弯斜戳过来与拖拉机相撞,司机本能反应,为避免由于惯性有可能碾压对方的可能,于是向左猛打方向避让对方,但对方还是被拖拉机拖拽甩出,致脑部及多处重伤,送医院治疗十天后死亡
我是住在省道左边的居民自东向西骑电动车一出门就行驶在左边人行道上,(也就是说我不得以才逆行的,如果想到公路的右边还要走大概300米处过红绿灯后再反回500米处过斑马线才到丁字路上)此时我前面的一辆电动车已经急刹车停下准备过马路,我也慢了下来但还是和自西向东骑电动车的相撞,他摔了一跤擦伤了手指上的皮流点血,
61岁老人骑自行车从斑马线过马路被大客车撞,请问此事故中责任会如何认定?
老人载外孙骑自行车从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上过马路,被快客大车撞伤,致使右手手臂骨折,请问此次事故中责任会如何认定?我们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正常行驶的“超标”电动车与违规行驶的农用三轮拖拉机相撞,责任如何认定?
2014年4月28日中午,后座载有一人正常靠右行驶的“超标”电动车与对向开来靠左违规行驶的农用三轮拖拉机相撞,造成电动车后座人员被拖拉机碾压,造成右小腿粉碎性骨折,请问责任如何认定?已经报警,交警正在调查处理中。但交警同时也建议双方私下协商,并且明确告知电动车驾驶人有可能被判定为无证驾驶,并承担主要事故责
在一年级体育课上,老师上了23分钟课之后,就让学生休息5分钟,期间老师在喝水,没有注意一个学生推了另一个学生一把,导致被推的学生骨折,产生了近一万元的医疗费,请问在这起事故中学校、教师、推人的家长各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14岁初中女生去十几公里外上学,由校车早晚接送。一日中午体育课与同学发生争吵后哭着独自离校,四天后在学校附近水塘发现尸体,法医鉴定为自杀。
龙先生驾驶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村口处,与由南向北无驾驶证无牌照两轮摩托车相撞受伤。关于驾驶证无牌照两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是如何认定,交通法和国家道路安全实施条例那一条法规如何解释,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