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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责任该如何认定

责任该如何认定 我是住在省道左边的居民自东向西骑电动车一出门就行驶在左边人行道上,(也就是说我不得以才逆行的,如果想到公路的右边还要走大概300米处过红绿灯后再反回500米处过斑马线才到丁字路上)此时我前面的一辆电动车已经急刹车停下准备过马路,我也慢了下来但还是和自西向东骑电动车的相撞,他摔了一跤擦伤了手指上的皮流点血,车子就破了一点大概花70元钱就能修好。交警处理结果是我负全责,陪了400元钱就了事。由于对方的行车速度太快了,在人行道上他没有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思想起(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5-06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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