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异有一20岁的女孩,她的户口与我不在一户上,但她一直跟我生活在一起,请问如何写申请书。谢谢
律师您好!本人想问一下,本人家庭成员我还有父母儿子(今年一岁半周岁)四人都是一个户口簿上的,就是我老婆是外地户口(领取结婚证一年半)。户口所在住房面积是71平米。据如下条件所示。问题:我老婆和儿子是否可以列入人均住房一员■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申请所在地的区(县)户口连续满5年;■ 人均住
现在已经审核完毕,交完首付款《每月还贷款》等待房子盖好入住。但在这期间我想和我男朋友准备领证了,我男朋友名下有一套贷款商品房,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和男朋友领结婚证是否影响我一家3口申请的捆绑式经济适用房?我该怎么办?急~~~~ 我是北京的
现在已经审核完毕,交完首付款《每月还贷款》等待房子盖好入住。但在这期间我想和我男朋友准备领证了,我男朋友名下有一套贷款商品房,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和男朋友领结婚证是否影响我一家3口申请的捆绑式经济适用房?我该怎么办?急~~~~ 我是北京的
我有一套58平米的经济适用房,产权我拥有99%,(这套房子是拆迁补偿房),舅舅拥有1%的产权,(我是舅舅过继给现在的妈妈,按原来的称呼是姑妈)原先这套房子是舅舅出租,现在孩子大了,在附近读书想收回房子,但是现在舅舅不想让出房子,我该怎么办?请赐教!谢谢!
我和老婆在2009年在老婆老家买了1套经济适用房是我和老婆共同出资的,岳母没出钱,但是以我岳母的名义买的. 可是我岳母现在又找到了1个老伴 但是还没结婚.买房子之前我就和岳母去公证过了,以后她人老逝世后房子将归我和我老婆共同拥有.谁都不能占有.而且如果房子要出售必须经过我们一起同意才可. 虽然是公证但是现在心理还是
我们家申请过经济房是以我爸妈和我姐我的,我们四口的名义申请的,以后我结婚或者年满三十周岁仍没有自己的房子还可以再申请经济房或者限价房吗?
离异十几年后,房子判给丈夫,自己能否再申请并享受经济适用房?
律师您好,我是深圳市市民。我于2010年申请了深圳市经济适用房,经第一次审核,我的各项个人条件都符合申请适用房的条件。但二次审核却说我十几年前已经享受过经适房,不能再享受。我要说明的是,我于前丈夫已离异十几年,之前的房子是判给前丈夫,我目前单身,养有一子,在读大学,我现在靠微薄的退休工资在外租房、供儿读
各位专家好: 1、我想咨询下有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买经济适用房? 2、我姐和我姐夫都不是非农业户口,我姐夫有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以我(我符合购买条件)的名义买经济适用房。
偶是2000年离异的女人(06年退休),户口挂在娘家这里,之前有申请过,但执行部门说按年收入来算超出1000多元,不够格,因娘家住房也小,32平方多点,几个人住不下,也不便,偶一直在外租房,在外打工,补贴租房费,因年纪逐渐大了,力不从心,听说今年政策改了,想申请,查看还是超出1000多元,这样偶什么时候能有自己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