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户籍湖北(但长期在外打工,常住地是广东),女方户籍湖南,(在老家本地工作)。买的房子又在外地广东,当初结婚登记是在湖南办理的。这种情况下,如果要起诉的话,男方或女方分别是要在哪里才能起诉啊?
我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法官当庭没有宣判,说一个月内下判决书,但是后来法院通知我说对方愿意调解离婚,但是要求我支付一笔赔偿金,当时由于想尽快结束这段折磨人的婚姻就同意了对方的要求,不过我并没有在调解书上签字,现在觉得对方要求的比较过分,所以想再次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是否法院可以进行判
我有个朋友很他丈夫结婚快2年,现在有一个小孩1个月大,由于结婚以来,她丈夫好赌、脾气暴躁并多次打她,使她彻底对丈夫失去了信心,现在她不想和他丈夫过了,要求离婚,他丈夫不肯协议离婚,现在她想通过起诉离婚,有些问题不是很懂,想请教一下。1、通过起诉离婚,她不想要这个孩子可不可以?,那以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2
我与丈夫结婚后生了孩子就从他家搬到我娘家居住,后来他去外地打工,时间久了有了外心,虽然有利证明我没有,但我很肯定,那段时间直到现在我们分居已有两年了,我这边打算离婚,他也同意,可就是见不着人面,他就是不回来同我去办手续,我只能通过法院起诉公告离婚,可是法院说我提供不出对方确切地址,法院传票无法传达,就只能去派出
我一朋友四年前怀了有妇之夫的一个男人的孩子。她又想把孩子生下来就答应了一个追她很久的人跟他结婚前提是他接受这个孩子。他同意了,但也要求我朋友不能提出离婚, 这样相安无事的过了4年,但今年3月她老公开始在外面有外遇,她知道后很生气就吵架了,但她老公却把孩子不是他亲生的事情告诉了他家人,我朋友在他家是彻底
我准备离婚,我们2004年结婚,有个4岁的孩子,房子是婚前我妈买的,户主是我的名字,我们都有工作,我们没有存款,一直都是我的钱管家里的所有开支,她的钱自己支配。我们没有大的过错,纯粹是感情问题。 协议离婚可能有点问题,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房子,其他也没什么了,她不同意,要我只带孩子走,所以我想起诉离婚
我和他是于2009年8月19日在上海杨浦区登记结婚的,但是还没有举行婚礼。因为感情不合,我于同年的10月底离开上海,之后便听说他有了新的女朋友,于今天我终于看到他们的合照,照片上还有日期,显示是11月3日在某地旅游的照片,请问基于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他赔偿?
我结婚十多年了,前年做买卖赔了,做买卖时我拿走家中钱八九万,又从公婆那借了四万,无手续,现在我们要离婚,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起诉对我是否有利?财产没有。有一个孩子十岁。
如何证明夫妻双方已同房不同床,这算分居吗?还有,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未判决,6个月后第二次再起诉,会判决离婚吗?还需要分居的证明吗?
我单方面对老婆没有感情了。事情的起因也是因为她舍不得她父母、现在我要求离婚,但是他不同意。我父母也不同意,应为有一个小孩,我的结婚证户口本都在我父母那,不肯给我。我和我老婆没有财产。我能起诉离婚成功吗
各位律师好,麻烦你们帮我解答以下问题好吗?谢谢! 男方是个普通的打工仔,但收入比女方高一倍;女方在国家事业单位工作,工作相对稳定一些;男方身体健康,女方身体有乙肝传染病。孩子目前两岁多,将近三岁。请问: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把孩子判给谁呢?判给其中的一方后,那法院一般会要求另一方给多少合理抚养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