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公告起诉离婚问题,
关于公告起诉离婚问题, 我与丈夫结婚后生了孩子就从他家搬到我娘家居住,后来他去外地打工,时间久了有了外心,虽然有利证明我没有,但我很肯定,那段时间直到现在我们分居已有两年了,我这边打算离婚,他也同意,可就是见不着人面,他就是不回来同我去办手续,我只能通过法院起诉公告离婚,可是法院说我提供不出对方确切地址,法院传票无法传达,就只能去派出所和街道办理对方离家下落不明的证明,就可以起诉公告.虽说这程序看不出什么难的,可派出所不给开这个证明,而街道呢,我们的户口是他们家那边的,他家那街道不给开,说你们搬走了不知道发生啥情况,也不能给证明他人不在,我家这边街道说按户口办,不是这的不给开.最后法院和街道派出所两头跑,也找过熟人,最后还是不行.最后通过妇联也没有用,妇联人明告诉我就是怕担负责不敢给开这个证明,说因以前有这种事,一方开证明已公告离婚,而他的丈夫{妻子}回来后知道这事就去找派出所或街道闹过.所以他们现在就都不给管了.....好委屈,我的身边发生的这种事是真的,我们也确实分居两年了,邻居给证明又不作有利证据,现在这么僵持着,请求帮助,我该怎么办?
法院那边要不到这个证明就不能给我公告离婚,也不能公告送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你哈(黑龙江)
提问时间:2009-04-12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