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06年去世,有五个子女(一男四女)。生前一直由儿子赡养,养老送终的费用全部由儿子出。婆婆有一套单元房,属单位福利房,当时过户的费用全部由儿子负担。老人去世时未立遗嘱,房产一直没有过户。请问此房如果过户五个子女应怎样分割。儿子是否比其他子女所占继承份额多?
父亲去世 没有遗嘱 子女和继母是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母曾参加父亲房子的房改, 继母在和我父亲结婚前就已参加过她前夫的房改 ,我想知道的是我父亲这边的房改她是不是不能参加 可以取消吗? 谢谢 那继母和我们是不是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请问继母占多少
我父亲去世,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母亲要变更为她的名字,子女一定要声明放弃财产继承权,才能办吗
我父亲去世,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母亲要变更为她的名字,子女一定要声明放弃财产继承权,才能办吗
我爷爷有六个孩子,我父亲是其中之一,但我父亲已经去世了,而且我父亲生前也没有对我爷爷尽赡养义务,我爷爷一直是由我叔叔(我父亲的弟弟)赡养。 我爷爷还健在,我奶奶已经去世很久了。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有一部分的继承权?爷爷死后我仍然有继承权吗? 很感谢好心律师的回答。 补充:我爷爷口头说他死后要分给
我爷爷奶奶均去世,留一以爷爷名字的房产,他们有四名子女,其中按照我个人理解这套房子是四名子女共同继承的,但是如有一方赖皮搬入此房居住而且不给其他子女金钱补偿的话,其他子女是否有权起诉?具体的操作程序是怎么样?(因为四名子女现在已经闹僵,不可能私下协调房产分配问题,最后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谢谢 我查了下继承法和民
父亲准备再婚,但目前房产证是已故母亲的名字,请问如果房屋在父亲再婚前过户到父亲名下,我和继母的房屋继承权是怎样分配的,如果不过户,房屋继承权又是怎样的?谢谢回复!
老伴于2005年过世,在世时没有立下遗嘱,只口头说过在去世后将该房产全部归我所有,我作为第一合法继承人想将老伴名下的房产继承过户到自己名下,儿女四人中大儿子不同意,我多次敦促被告到政务大厅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但时至今日,大儿子均以种种理由拖延原告办理其应有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