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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立遗嘱,去世后五个子女应怎样继承房产?

未立遗嘱,去世后五个子女应怎样继承房产? 婆婆06年去世,有五个子女(一男四女)。生前一直由儿子赡养,养老送终的费用全部由儿子出。婆婆有一套单元房,属单位福利房,当时过户的费用全部由儿子负担。老人去世时未立遗嘱,房产一直没有过户。请问此房如果过户五个子女应怎样分割。儿子是否比其他子女所占继承份额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Az490(河北)
提问时间:2010-11-05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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