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女、51岁、农民)被靠山县烟草公司临水乡烟站聘用为临时工,主要在仓库中干装箱活,平时干活时为4人一班,其中两个人一起装箱,其余两人在原地休息等待,待前两人觉得累或者装箱达到一定时间时,换其余两人装箱,他们就在原地休息等待。张三在被换下来休息时,走到其他岗位上与他人交谈,不慎被烟包绊倒,致使腿部膝盖(髌骨)骨折。请问张三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本人在上班时间内,经理安排骑厂里的无牌摩托车送货,本人也无驾照,途中出了车祸,能否作工伤认定.
我在一家私企打工,已经工作了多半年了,老板刚进了一台新设备,在没有进行任何岗前培训的情况下,就让我使用这台设备操作,当时他也在场,由于对设备的不熟悉,我被机器轧断了手指,造成终身残疾,老板为我付了医疗费,但拒绝支付误工费、伤残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后期康复治疗的费用。他的理由是我是违章操作,他也不给我
1、2006年3月1日,我县某煤矿与一男职工(出生年月:1950年1月1日)订了一份劳动。即订合同时没有达到退休年龄。 2、2009年3月6日,该职工发生了事故伤害。此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请问: 该职工受到的伤害能认定为工伤吗?如果不能,该职工又怎样获得赔付呢?
犯罪嫌疑人王XX一年前和我妹夫一个班组,曾经发生过口角,后来就分班组了,此后就没有正面直接接触。 我妹夫正在上班期间(半夜12:10点左右)被王XX砍伤的,事发时,王XX不是当班人员,王XX是二婚,当天晚间曾跟媳妇大吵大闹,据说要离婚,并且喝了酒。当天晚间,王XX与我妹夫没有发生矛盾,身带2把菜刀,专程从家跑到单
我哥哥1991年11月21日在税务部门设置的检查站岗位上被杀害,当时州、县税务部门及其受害家属要求严惩凶手,但因为有自首情节判死缓,受害家属也未得到任何的赔偿。可是该凶杀在2006年释放后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又杀害了两人,其中一被害女子才17岁,判决书上硬是改为27岁(州级17,省级27岁)等诸多疑点,可笑的是刑满释放的
我现在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我在公司上班有45天,因修理机器把左手的中指和无名指压伤,其中无名指指甲部位骨头都压断了,现还在康复中,我想到工伤认定一下不知怎样办手续.
今年4月我脸部被烫伤.至今鼻子上留下2个烟头大小的凹坑,鼻梁和鼻子下方都有疤痕请问下能评上工伤等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