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我是黑龙江省同江市的,我们这里的基本农田被政府征用,其中有一小部分用于修建公路,其余大部分由政府作为中介卖给私人,每公顷的总计给我们12.6万元,养老保险及就业问题政府一概不管,请问这合理吗?我们该怎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有权不卖吗?
我家有5分水田(半亩水田每年都种稻谷五六百斤)被村里建成村民礼堂,村子上只给我家十块钱每平方米,这样的补贴合法吗 还有村子里每年都有水库和山被私人成包,应该有几万钱的收入可都给那些干部贪污,到现在建个礼堂就要从村民中出钱赠款每个人四百
我家在河北廊坊,现在政府修路要占用我家耕地。我想知道政府应怎样补偿,补偿多少。 村委会现在按每亩一万一补偿农民,我们不同意,怀疑村委会贪污了给农民的补偿。请问我们该怎末办。
县城要在新建公路两侧“植树造林”,占用道路两侧肥沃的耕地各100米,村委会表示土地还是村民的只是占用,补偿标准为“双八百”,在没征取村民同意前补偿款已经汇到各家的某农补存折里。问这样是否合理?村民是否有权拒绝?如果占用,补偿标准应为多少?
河北衡水故城县修公路占用农民耕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公路级别是省级还是区级或者县级目前不清楚,这个有关系吗?耕地的类别是怎么划分的?我看到网上有说旱田和水田的,但是我们这里不种水稻,是不是都算旱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