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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占用耕地补偿标准

石家庄占用耕地补偿标准 县城要在新建公路两侧“植树造林”,占用道路两侧肥沃的耕地各100米,村委会表示土地还是村民的只是占用,补偿标准为“双八百”,在没征取村民同意前补偿款已经汇到各家的某农补存折里。问这样是否合理?村民是否有权拒绝?如果占用,补偿标准应为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VLITH(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0-10-12 08:4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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