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小区内租住,每月租金内已含有物业费,均足额交纳。并于今年10月配合物业进行的小区车辆出入管理登记并办理了出入证。08年12月18日周四晚上将近18点,我照常将电动车停在门栋口,次日晨起8点20分发现电动车不翼而飞。即刻到物业办公室报案,发现其保安管理方面有如下漏洞: 1、我要求查看18日晚至19日早晨的监控录
物业称小区水管漏水,让小区业主公摊水费,每立方米3.5元,但小区建成不足5年,尚在建筑开发商保修期内,水费公摊是否合理? 水管漏水漏一年半了,物业一直不修,就一直收高价水费,难道业主就一直交下去? 况且,水管漏水是否属实,业主并不知晓,即便属实,水管漏水的责任方是谁也不清楚,物业一直称水管漏水,
我的电动车在小区车棚内存放,白天被盗,物业是否有赔偿责任?昨天下午3点被盗,小区监控能发现,但是电动车出门口时的人不是很清楚,已报案。
小区物业春节期间监控系统坏了,小偷顺着下水道爬上阳台,造成我家及楼上一家半夜被盗,我被偷了4000元左右,楼上被偷一部手机,第二天早上发现后即报警,但物业拒绝赔偿损失,请问物业是否应该赔偿损失,谢谢!
在煤矿井下出现安全事故,导致一名员工受伤锁骨断裂,在进行医疗护理上已经初步医治,可是没有赔偿相应的损失,该如何进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停在小区的电动自行车被盗,能要求物业赔偿吗? 1)停的不是地下车库,但是地上的专属区域。 2)同样的情况,物业以诋扣物业管理费的形式给予赔偿了。 3)物业频繁更换保安,造成保安对小区情况非常陌生。一个新保安上岗第二天车就被偷了。 车不是新的,二年左右,赔偿的时候会打多少折扣?
在小区内,下午2点我的电动自行车被盗,我是6点左右发现的,据街坊讲下午2:45分左右就没有看见有任何车辆停在存车处门口。(我们住的是塔楼,地下一层是停自行车的地方,地下二层最近出租出去了,住了好多人。)以前我们这里很安定,很少有丢车的问题,最近接二连三的出现,电动车被盗的事情,很让人恼火。
我13日花了3300元买了部电动车,19日晚停在小区物业指定的车位被盗,物业要赔偿吗? 物业管理费和车位费我都交了的,和小区物业签定的协议武器我找了下有以下2点与车有关,如下: 1)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维护和管理。 2)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秩通行停放。 问:我起诉物业获赔的机会大吗?
我们小区一楼是每户人家的停车库,二楼以上是住宅,我的电动车晚上被小偷撬门偷去,而物业公司没有对该幢楼进出口进行监控,并且根据当地民警的反映,晚间小区保安的巡逻几乎是0,请问我有权向物业公司提出索赔,如果有,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哪几条,谢谢 我们每年交的物业费在2200左右,所以心有不甘。
我在2008年3月1日,通过房屋中介公司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一年(2008年3月1日-2009年2月28日),房子到期后,与房主又续租一年,在合同背面标注了我的续租金额和“房屋条款按原合同不变”,房主和我分别签字。2009年4月中旬,该房屋厨房的热水管在深夜突然爆裂,淹了地板。我凌晨三点发现,立即关了总水阀,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