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三年之余,月薪1000元,在2007年公司突然停止我的一切工作,每月只发300元生活费,直到2010年,三年时间,每月300元生活费,现在,公司又通知我,说要辞退我,以后每月300元生活费都没有,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是否能要求公司给予我补偿?如果可以,补偿又该如何算?急盼解答,谢谢。
我2008年12月15日签合同上班,2010年5月10日被辞退,有年假未修。请问我5月工资如何计算?按天还是按月?已支付2月赔偿金。
本人七月八号因家中发生变故,请假回家后未能按请假期满来上班,结果公司按自动离职处理,请问我如何结算六月份的工资··而且公司说自动离职需要扣除当月“也就是七月”工资是否合法,
我是今年8月16号递交辞呈的,领导一直拖着不给办理手续,如果到这个月不给办理手续我能领到8月份的工资吗?应该领吗?
我是一个学校的临时工,单位总共帮我交了5年的养老保险.没有医保.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年补助一个月的工资,这一个月的工资是如何规定的?我现在的工资构成是790元+工龄工资135元.但单位以每年300元的标准来补助.我已经工作27年了.这合理吗?这二十七年单位总共鉴了三年的合同.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我是2007年3月工作的,试用期一个月后签订的合同。2010年7月29日我递交的辞职报告,将于2010年10月01日辞职。请问,我的工资是否在辞职后公司就应该给我结算清楚。还有,我听说合同期满后都有工龄补助,我们公司的是满一年补助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我们的基本工资是960。我想知道,我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了,应不应该也可
2010年8月3日本厂一名计件员工在上班路上脚摔伤了,到医院住了一段时间,有买保险,但是院方说账上没钱,可能是社保局的失误.26日回厂上班第二天在厂区摔了一跤,旧伤方位骨折了,再次入院.至今未完全治愈.请问一下,我们公司应该如何给他结算工伤工资.老板说在劳动法上看到可以以1100的前提下打八折支付其工伤工资. 公司有向社保
我已在公司工作十年,前天人事经理找我,说公司现在经营情况不是很好,要辞退一部分人,其中就有我,公司答应补我一个月工资,如果不同意的话,就给我放长假,放假期间工资按最低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发放,等发完假后再辞退我,到时补偿按最低工资标准。
公司在10月29日无故辞退员工,可是十一国庆假期还有两天没得补休,在结算工资时公司却以还有两天班没上满扣了两天的工资。那补休两天没得休满,这工资结算是按满月工资算还是扣除两天工资后再补给两天没得休的工资呢?公司这样直接扣两天工资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