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9号下午离家出走(对方在外面找小三被发现后气急离家出走),原本以为他还会回来,可是到现在都近六年了,我们一度怀疑他在外边另成家了,因为前些日子回家看户口本上面他的状态是未婚。
他时不时会往家给老人汇几千块钱,08年大孩子才13岁,他一直没汇过钱给孩子,到现在两个孩子都已经成年了,我还能追问孩子的抚养费吗?
我想上诉到法院,可我不知道拿什么东西证明他已经失踪,之前一直推着说他还会回来,所以没去公安局立案,现在有办法补救吗?
我们家在农村,家里起了一套房子,是他向我姐姐借钱盖的,我还有他给写的欠条,是在他失踪前就盖好了,要是离婚,房子能都盼到我头上吗?
现在最主要想找到他,一直跟他家人沟通,他们家一直没找过,肯定知道在什么地方,可是一直都不让我们见面,没有办法才想此下策,希望有人能帮我解答,谢谢!
报案或者去法院起诉必须要在当地派出所吗?我现在在外地,以为他当初做生意在这边,我一直在这里等他就没回去,可以在这边起诉报失踪吗?
男女双方于2000年结婚,后生有一子,自2007年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至今。现女方想请求起诉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及男方赔偿精神损失。想咨询一下需要哪些证明材料?谢谢。
结婚五个月,公婆不明是非在外败坏我的名声,还让我俩离婚,现在我老公不给我打电话也不给我生活费。他在外干业务光听公婆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