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初,村委会将某村民组集体荒山抽槽整地,栽植杉树近百亩。(未和村民组签订合同,口头上讲收益时按10%付给村民组)由于村委会经济十分困难,后期无力管护,基本处于放任状态,苗木被盗事件时有发生。2002年,支书、村主任商议后以2000元的价格承包给我,合同规定由我管护和经营,收益时应向村委会和村名组各上交收益额的10%。今年4月将此林场转包给村名王某,转让费8万元,我已上交村委会和村民组共计1.6万元。现在该村民组村民提出了异议。 请问: 1、2002年我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没有经过村民讨论是否有效?人民法院是否予以撤销? 2、我和村民王某签订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算不算集体资产流失? 3、如果合同无效认定为集体资产流失,我和村委会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4、如果合同有效,村民纠缠不休我将采取何措施? 谢谢!
我家在2002年就承包了村里的部分竹山,有村委会盖过章村书记签过字的合同,2009年村委会向法院起诉要求拿回山林,理由是当时承包价格低廉,损害了集体经济利益。但当时承包时村委张贴过公告,价格是公开的,可没人愿意承包,最后由我家承包下来的。 在网上查了资料,好像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法院应该驳回诉讼。 但
我们村的山林在1998年左右被村里的队长一人抓主意承包给了林场,队长与林场签了承包合同还盖了队里的章。山林是属于村里集体的,但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没有村民参与签订承包合同,队长独自一人就把山林承包出去了,像这种承包合同是否属于有效的承包合同?
我岳父在80年代承包村民小组荒山造林,合同约定期限40年,因98年雪灾造成林地外松倒折腐烂,经林业部门审批间伐。然而在砍伐时遭到村民小组阻扰,引起民事诉讼,在广德县法院一审判决:原合同有效,在林地修路以便于运输属正当行为,被告(村民小组)赔偿因阻扰砍伐导致林木腐烂造成的损失2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现村民小组
当事人看见那山有利可图,就私自与几个村干部私定的,合同上写了村民小组长开会同意的,但事实没有这回事
我们渔场多户渔民当时承包鱼塘 都是和村里订的5年合同 村里为了防止我们违约 就让大家缴纳第5年承包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 可现在政府要对我们渔场进行改造 我们还有3年才到期的合同 现在可以向村里索取赔偿么?
各位专家,大家好!我们村1998年前分的山林承包,而我还有少数村民当时没有分到山林承包,明年他们的承包期限就到了,像我这样有当地户口的能分到土地承包权吗?如果到时他们不归还集体不拿出来重新分配的话我该怎么办?谢谢!!!
无资质的个人与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虽未验收但非承包人之责其工程款是否应支付?
本人于2006年与一建筑公司签订合同建造一住宅楼,后因建筑公司原因被迫停工撤场,当时建造至该工程的五层楼面,所有施工资料齐全,同建筑公司又签订一合同同意该工程转让给另一无资质的承包人继续建造。现工程已全部完工,但历时5年该工程一直未总体验收,现本人起诉至法院要求但该建筑单位支付工程款,但被告认为该工程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