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公司清算结业,重新成立新的公司,原有员工一个不变,唯独开除孕妇合法吗?
求助! 我现在一日资公司在深圳的分公司工作,公司名为某某某(深圳)有限公司,该日资公司还在上海,北京都有分公司,为了便于管理,决定于今年年底三家分公司合并,在中国的公司统一称为某某某(中国)有限公司,我现工作的公司将以某某某(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名义出现,到时候现有公司将全部清算结业,公司也将搬迁地址,而恰巧我在今年的九月份怀孕了,现有公司就想到时候公司合并之时,将我开除,理由是原公司已经清算,新的公司没有理由一定得接收一个孕妇,请问这种情况下孕妇可以被开除吗?如果不可以,有哪一条法律条文来支持了,如果可以,只需要给与一定经济补偿即可,那具体该如何补偿了,是不是应该与普通被开除员工的补偿不一样了?望复,急!!谢谢~
公司以违反报销制度为理由进行开除,并且要求在通知的当天结算工资,完成交接。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公司主要理由是: 1.在外地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周期一个月),周末的住宿因为不工作不应报销。而公司没有明确规定,员工外地出差实施项目周末必须回北京。 2.在外地项目实施期间,报销中发现一张周末的出租车费,公司认为
我公司是一家合资企业,最近重新制作了一份员工手册,没有公布就直接实施,并要求员工签字.请问下面这几条的规定是否合法,公司是否可以随意安排我到其他的岗位并下调工资?如果公司故意安排一些繁重,自己根本就不熟悉的事情给自己来做,导致停产,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谢谢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凡有以下错误或存在以下情形的,将被
我们公司 一个部门 私自扣除了部门每个员工的100快钱作为奖励 这样合法么?不合法跟哪条法律相抵触?
我们部门领导决定每个月扣除我们没人100快钱 我们总共10个人 就是1000快钱 这1000快钱 根据我们当月的表现 来分配 表现好的返还你这100 或者多奖励100 表现不好 这100没了 这样合理么??很困惑
公司规定提前15天申请辞职,但是,今天说辞职,虽然写了报告,有的还不写报告发信息说,第二天就不来了,公司有没有权利向员工要求公司损失赔偿金?
公司规定提前15天申请辞职,但是,今天说辞职,虽然写了报告,有的还不写报告发信息说,第二天就不来了,公司有没有权利扣员工一部分工资,最为公司损失赔偿
公司对新来员工收取制服保证金和岗位保证金是否合法?在员工家有急事时辞工,老板拒绝给我退还保证金?我该怎么办?
以下一步当事人为本人和一个同事,公司将会采用开除办法,请问我在公司工作了10年多,不过公司由私企转为
说明书 于2010年4月26日彭淑开开出现金支票,“吴仕友”退装修押金,金额¥10650元,也盖了章,他并即时在银行拿走了现金。当时大家都并没发现有什么问题。后来,到了月末交单给会计张燕燕时,她就发现了金额有点像大小写不乎,但再细看后,原来环境管理部在写单时,将个小写1字,写成好像6字。出支票时,或者太忙了,当时
我提前一个月辞职公司不批现将我做旷工开除并不支付上月工资,我该怎么办
我于9月5日提交了正式书面辞职报告,公司不同意,10.7也到公司去上班,后和公司多次协商无效的情况下,我于10.8未再去该公司上班,现公司以我10月旷工为由,将我开除,不肯支付我9月工资。并且要我写说明同意公司的决定放弃9月工资才肯将退工单给我,我该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怎么申请,多少时间能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