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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现有公司清算结业,重新成立新的公司,原有员工一个不变,唯独开除孕妇合法吗?

现有公司清算结业,重新成立新的公司,原有员工一个不变,唯独开除孕妇合法吗? 求助!

我现在一日资公司在深圳的分公司工作,公司名为某某某(深圳)有限公司,该日资公司还在上海,北京都有分公司,为了便于管理,决定于今年年底三家分公司合并,在中国的公司统一称为某某某(中国)有限公司,我现工作的公司将以某某某(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名义出现,到时候现有公司将全部清算结业,公司也将搬迁地址,而恰巧我在今年的九月份怀孕了,现有公司就想到时候公司合并之时,将我开除,理由是原公司已经清算,新的公司没有理由一定得接收一个孕妇,请问这种情况下孕妇可以被开除吗?如果不可以,有哪一条法律条文来支持了,如果可以,只需要给与一定经济补偿即可,那具体该如何补偿了,是不是应该与普通被开除员工的补偿不一样了?望复,急!!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lyzh……(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11-03 18:3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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