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由当地人事劳动部门公开招收录用的国家干部,由于我由当地国企考入,转为正式国家干部,请问现在身份是国家干部还是企业干部
企业一直要求初级中级干部加班但提出所谓责任制不支付加班费,有些拖欠长达数年甚至十年时间。(去年多数干部争取下弄出个每月些许补偿金,但是你懂得,和加班费相比相差甚远。) 目前企业更是开始借“不定时工作制”为名堂而皇之规避加班费. 1. 是否可以主张企业支付拖欠数年加班费? 2. 劳动者该如何应对不定时工作制,
我是某品牌洗衣机的师傅,于25号给用户安装洗衣机,用户家龙头是塑料的,安装当时没有问题,过两天左右用户表示我安装后没有关龙头水压过大把龙头水嘴压坏漏水导致家里的木地板泡坏,要求师傅全额赔偿,我这样认为,客观来讲龙头是用户的龙头不是我方提供的,我方没理由承担全部责任,请问一下我在整个事件中应该承担百分之
我公司想借款给另一家公司,因听说法律禁止企业间贷款,因此想将其化为包销合同。我公司包销该公司产品,将借款作为预付货款给予该公司,每年收取其20%的资金占用费,三年后该公司归还该款。此方案有无法律风险,如有,该如何解决?三年后该公司归还的款项应用什么条目记账?
3年前,我们四个人共同出资合伙开了一家餐厅,私底下有签订《合伙人投资协议书》,但餐厅营业执照的性质是个人独资企业,法人是是其中一个朋友,也是由他一手经营管理。后来发现餐厅的资金流向私用,并有证据。 在这种的经济纠纷中:1、如果走司法途径,法律是如何认定的?2、我们所签的《协议书》是否有效?3、我们是否有
您好! 我是一外企管理者,与企业签署终生合同,但现在想离开企业,同时希望得到补偿,问?能否做到?如何做?
我是由当地人事劳动局录用时候正式行文为“正式国家干部”,由于录用干部的时候在企业工作,现在被认定为企业干部,请问,这个有什么法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