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朋友昨晚开车行驶在江西省某国道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是一辆摩托车,载有三人,大约都二十来岁,都未带头盔,其中司机是酒后驾驶,且无驾驶证,车速在八十码左右。我朋友的汽车车速在七八十码左右,相撞时左轮压了黄线。事故造成对方后座的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个在送医院后就治无效死亡。摩托车驾驶员骨折。我
我驾驶出租车送两名乘客沿204由南向北行驶,后来我在行车道打左转向灯左拐,这时后面来一辆货车撞向我的车右边,导致我的车后面严重变形,所幸没有人员伤亡,请问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我从公车站候车台上下来,结果被过往的电动摩托车(超标车)撞成髌骨脱位,当时没有报警,等到了医院才报的警。(事故发生在福州市区)请问,这种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 交警将初步做出认定:双方各负50%责任。 虽然是在非机动车道上发生的,但肇事者是超标车,那么,是否应该多负责任呢?甚至全责?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一方当事人在事故认定后迟迟不肯提供工资证明等资料,我能否到法院起诉,如果能,该如何诉
我于2010年初开车与一骑轻便摩托车的夫妻发生侧撞,事后在交警事故认定前我为对方提供了全额的医药费等费用,事故认定为:对方(男摩托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无照驾驶,摩托车无牌照,逆向行驶),对方(摩托车乘坐人,驾驶员之妻)我负次要责任(未保障道路行车安全),在事故处理至交警部门调解时,对方当事人迟迟不肯提供
骑电动车与同方向行驶的带人电动车发生事故,我已过去,他们喊我,我停下车,返回去,看到骑车的和带着的人都倒在地上,男的脚破,是骑车的,带的那女的说是孕妇喊肚子疼。说是我挂着的,我赶紧打110和120电话。120到后没顾上管自己的车和车筐里的财务就送他们到市医院救治。请问这责任如何认定啊
我2010年7月28日 发生一起车祸 对方摩托车横穿公路 我是直行 对方无证驾驶 ,而且车上载了四个人 这个责任是怎么认定? 都14天了还没出来。。
我岳父推着斗车在机耕道上行走,被迎面而来的机动三轮车推在斗车上,致使斗车扶手撞在脾部位上,造成脾破裂的重大交通事故。当时我岳你行走的是右边。请问责任怎样认定??
我亲戚清晨骑电动车被面包车撞了,送医院后不久就死亡了。面包车司机当时自己向警察报了案,但当时无目击证人,死者家属无法进行举证,在这种情况下,无法认定事故真相,责任该如何认定,面包车司机是否可能出现免责的情况?法医鉴定是否能起到作用?
时间:10年10月7日18点30分地点:S102; 27km+400m(呼凉公路和林格尔县境内)发生经过:肇事司机王XX驾驶蒙AJ6617轿车由东向西行驶到27km+400m处时(进村丁字路)与前方同方向机动车道内刘XX驾驶的畜力车尾部发生碰撞,造成刘XX当场死亡并车辆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形成原因:1,肇事司机王XX超速行驶;2,行驶到村口没有减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