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以子女名义购房,父母负担购房款及后期房贷全款,子女被自己的配偶起诉离婚,房产咋算?子女无过错,子女的配偶已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房产会不会判给子女的配偶或者判一半归配偶。房产是婚前购房,房产证没有子女的配偶的名字,只有子女的名字。
离婚时男方忽然提出房子是他问他父亲借的23万,并且说有借条,实际是他父亲当时直接给支付的,实际没有借条,借条是他们伪造的,如果我坚决不承认有借条一说,但是我怎么证明呢?法院会相信他的借条吗?会成为共同债务吗? 房子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买的,而且产权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因为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子。第一次开庭时
离婚时男方忽然提出房子是他问他父亲借的23万,并且说有借条,实际是他父亲当时直接给支付的,实际没有借条,借条是他们伪造的,如果我坚决不承认有借条一说,但是我怎么证明呢?法院会相信他的借条吗?会成为共同债务吗? 房子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买的,而且产权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因为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子。第一次开庭时
离婚时男方忽然提出房子是他问他父亲借的23万,并且说有借条,实际是他父亲当时直接给支付的,实际没有借条,借条是他们伪造的,如果我坚决不承认有借条一说,但是我怎么证明呢?法院会相信他的借条吗?会成为共同债务吗? 房子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买的,而且产权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因为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子。第一次开庭时
离婚时男方忽然提出房子是他问他父亲借的23万,并且说有借条,实际是他父亲当时直接给支付的,实际没有借条,借条是他们伪造的,如果我坚决不承认有借条一说,但是我怎么证明呢?法院会相信他的借条吗?会成为共同债务吗? 房子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买的,而且产权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因为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子。第一次开庭时
离婚协议上规定房产归未成年的女儿所有,等女儿满十八岁时找其父亲过户,这期间房子可由男方父母居住,但是任何人不能买卖房屋,但是现在男方反悔想偷卖掉房子,我该怎么阻止他?另外孩子抚养费规定6月和12月付,我五月底就搬出了家,独自带小孩过,孩子父亲并没有在六月付生活费,现在我要生活费,他说12月再付上半年的也
八年前我和前夫离婚时,法院把夫妻共有的房子判给前夫所有,让他补偿一半的房款给我,但他一直到现在也没给。我曾申请法院执行,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没有执行。我也因此没有从房子里搬走,房子一直是我在住,户口也没迁走。现在房子要拆迁了,请问房子的一半是否还属于我,现在房价飞涨,我否能按照现在的房价要求他给付房款
本人当年与父母同住(同户口),所住房子当年“房改”时由我与父亲共同出资购得,但父亲没有写下字据(母亲当时在场见证)。父已去世,母健在。现非同住的哥哥不承认我曾出资,如何争取我已出资的房产份额?
父亲有兄弟姐妹8人,在爷爷过世后留有房产一套,属8人共同共有房产。2001年底经杭州市公证处公证签订《赠与公证书》:除父亲外的另外7人同意将各自持有的房产赠与给我父亲。私下其实是存在买卖关系的,在公证完的当时,我父亲当着另外6人的面将X万元人民币给了我大伯,但是并没有立字为据(实际上是其余6人将各自持有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