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签了2年的合同还有一个月到期,现在公司裁员把我辞退,一起辞退的还有35人。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没发,而且没个月公司扣除本月工资的10%作为年底奖金,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公司怎么补偿?如果产生纠纷我应该用什么法律条文来争取我的利益。
你好 我的情况具体是这样的:我2006年4月份来公司工作,直到2008年公司才与我签了合同,当时公司说要签2年,但我只签了1年,现在合同到期了,在2009年1月12日公司通知我不合我续签合同,(2009年1月11日前公司没作出合同到期的任何回答,我也没向公司做任何回答)。现在我要求公司给我1个月的经济补偿,并且把2008年发布的
你好!黄律师!请问一个问题!我是2006.6.5号到现在公司上班,到现在已有3年工龄。当时签了2年合同,2008年续签了1年合同也就是到今年6.30到期,合同到期后公司并没有跟我续签合同,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而是今天也就是今年7.13给我说不准备跟我续签合同了。并且2次签订合同后,我没有拿到属于我的那份合同。我是否可以
我于2007年10月进入该公司,办公地点在乐山,公司总部在成都,也签了劳动合同,但当时公司没返一份劳动合同给我,具体合同期限也记不清楚了,在2010年2月公司以我所在区域业务已取消,在该区域不再需要人而辞退我,只说把工资结算完但没提补偿,请问,公司辞退我(我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我能按劳动法的规定得到补偿吗?那应该如何
大家好 我是成都一家商场的员工 公司是深圳的 9月13日接到商场要求我们撤柜的消息 由于我们品牌在成都只有这一家店 公司说就没有办法给我安排工作了 还说补偿我一个月的工资 我与公司的合同是从2009年12月7日签到2017年12月6日的 请问公司这样的赔偿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应当怎样进行赔偿? 很急 谢谢了
我是10年7月下旬进入公司的 考察期7天 试用期一个月 然后合同是从9月1日开始签的 公司负责交保险 公司说合同不给我 由公司统一保管 这是公司规定 合同工资填写当地的最低工资 这也是公司规定 而我的实际入手工资差不多是最低工资的2倍 每周工作40小时 而我每月工作49小时 这还是公司规定 前几天 公司人事过来通知我 可
下面是单位给我发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xxx先生:你系我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动合同期限(有固定合同期限):2008年12月17日至2011年12月16日,现因销售网络调整,我单位已不能为你提供工作岗位,你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已于2010年9月30日起解除,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我单位将依法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2000元。
请问我是05年11月到公司任职,07年11月重新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为期3年,到2010年11月止,现公司提出不准备续签合同,我可以得到几个月的经济补偿?(原合同中未对经济补偿的年限进行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