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是没有转让权的。那么签订的转让协议是无效
农村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是没有转让权的。那么签订的转让协议是无效的 吗?我也不想转让
我现在已经结婚,但是在婚前我娘家农村土地被国家征用了,后来我父母说是不喜欢我老公,所以对于后来国家针对之前土地征用的一切赔偿及个人地基问题,我父母都没有给予我(注明我还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我想问下对于国家给我的赔偿及我个人地基在法律上是否有明确规定?我父母的这种做法合理吗?
丧偶后,分得属于自己的那份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之后与外地女子再婚,婚后夫妻拆旧房建新房,房屋所有权为二人所有,现离婚同时又遇分配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区位补偿款和房屋补偿款),房屋所有权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宅基地使用权也依据“地随房走”被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分开算,宅基地使用价值归一
我家20年前因为种种原因,我爸把农村老房子卖给他人,但是只是卖房子并没有提及宅基地,后来他们重建时,用我爸的身份证去办理的手续(是否说明宅基地仍归我们所有),现在要征地(不是他们欺人太甚也不打算要回)想要回宅基地,请问有没有这种可能?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我家在农村,去年底在镇上买了地基准备建房子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我家在农村,去年底在镇上买了地基准备建房子,我们镇城建局要求交城建费,不交就不让盖房子,每平方收费60元,出具的收据是用手写的,请问这样合法吗?国家有这种收费吗?
我父亲是1952年出资在农村自建了一套住房,建设住房时,父亲的弟弟一直在外打工,未出一分钱建设这个房子,1962年叔叔一家借住在我父亲这套住房中,因为父亲一直在外工作,未回农村居住,1992年宅基地登记时,我叔叔的老婆私自将房产登记在她的名下,当时的村里登记的依据是:谁居住就登记谁的名字。父亲在世时,到农村去找
我曾祖母和我爷爷是两个户口本(都是农村户口),本来是住在岳王村里的,因为年老了就搬到南郊这边的村子里和我爷爷一起住好照顾她,我曾祖母和爷爷是母子关系岳王村里面都知道的,但是前年曾祖母去世了岳王村里就把曾祖母的户口本削掉了,又过了五个月就拆迁了,岳王这边拆迁是给地基造房子的不是拿商品房,我想问我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