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住在省道左边的居民自东向西骑电动车一出门就行驶在左边人行道上,(也就是说我不得以才逆行的,如果想到公路的右边还要走大概300米处过红绿灯后再反回500米处过斑马线才到丁字路上)此时我前面的一辆电动车已经急刹车停下准备过马路,我也慢了下来但还是和自西向东骑电动车的相撞,他摔了一跤擦伤了手指上的皮流点血,车子就破了一点大概花70元钱就能修好。交警处理结果是我负全责,陪了400元钱就了事。由于对方的行车速度太快了,在人行道上他没有责任吗?
对向的车把行人撞了撞到我这侧我刹车不及又把行人撞了,责任如何认定?
交警的责任认定还没出来,被撞的人还在抢救。我的车有商业保险最多可赔30万。已经报警,没有私了协议。我这事怎么处理好,会是什么结果?谢谢!
雨天,司机高速路超速,拐弯处车失控,副驾驶座甩出车后头部胸部受重伤当场死亡,责任如何认定?副驾驶座死者未系安全带,司机未提醒系
交通事故中致对方人成植物人,当事人认定为次要责任,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赔偿?
我家一位亲戚,开手扶拖拉机运载水泥正常行驶,一名妇女开一辆电动车从右侧横穿马路,与拖拉机相撞,手扶拖拉机手本能反应,为避免继续行驶有可能碾压对方的可能,于是向左猛打方向避让对方,但对方还是被拖拉机拖拽甩出,致脑部受伤,现呈植物人状态,请问我亲戚该承担多大的责任,该付出怎样的赔偿?
去年11月份我朋友骑摩托车载两人未按交通信号灯行驶,与横向行驶的轿车相撞,造成所载的两人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结果交警部门的认定书认定我朋友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调解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拟算的费用为六万五千多元,交通部门调解让对方承担30%,他不同意也未对该认定申请复核。结果到现在赔偿情况都
甲方:中介公司 乙方:买房者 因为中介的原因没有办成贷款,想要追讨预付的2W定金,之前签订的购房协议上有这样的条款: 乙方不得一任何理由不购买该房屋货超过预定期限,则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该房屋,甲方则不退还乙方的预订金,如因甲方责任不能办理该房买卖,甲方需以预订金1%的违约金和预定金本金一同退还给乙方
乘黄鱼车(半挂车,非载人汽车),人在车辆后面的车厢上。行驶过程中自行跳车,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请问这种情况下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司机要付多大的责任?
交通事故中致对方死亡,责任认定为同责,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赔偿?
我家一位亲戚,开手扶拖拉机运载水泥由东向西直行正常行驶,行至一丁字路口,一名妇女正从其垂直方向的道路开一辆电动车欲左拐,其走错路线拐小弯斜戳过来与拖拉机相撞,司机本能反应,为避免由于惯性有可能碾压对方的可能,于是向左猛打方向避让对方,但对方还是被拖拉机拖拽甩出,致脑部及多处重伤,送医院治疗十天后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