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做了一个同性恋小说网,里面有淫秽内容,内容也不少,但小说都是来自网络,并没有通过小说挣钱,像这种会如何定罪 懂得话可以联系我
与2011年3月在MM公寓网站(成人网站)注册,发布了5篇成人小说和61个成人BT种子,说点击次数累计超过20万次(我要辩解因为大部分是BT种子所以必须要先下下来再用下载工具下载才可以观看,所以觉得算点击有些不合适,有时一个帖子点击上千但真正下载的只有几十),现已经被检察院控告触犯了刑法第364条第1款,适用刑法第67条
C某人在某色情论坛上发表了一个新主题(发帖者),然后帖子设置成回复观看(即在主题贴的基础上回复主题才可以查看浏览); B某人在C的主题上回复了一些语气词或者标点符号,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的信息或者与色情相关的信息;B只为了查看浏览C帖子的内容;而C发帖也仅仅是为了提高观看权限;二者没有任何盈利目的;C发帖数量巨
具体的就不说了 主要就是因为淫秽色情然后被地方公安局扣了电脑 然后我走的时候公安局给了一张扣条大概内容就是 电脑暂时扣在了公安局 相关人员跟我说等通知然后再来拿电脑 事情已经过去一年了 但是还是没有通知 而且据我所知案件已经结束了 那么我是否可以主动去地方公安局要求归还电脑?
在淘宝或者拍拍上出售色情图片/视频。达到什么条件才算犯法例如(达到多少金额,出售多少次数) 若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请详细说明。
我问一下,我的朋友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在网站写小说的。用的是他女朋友的身份证签约,若是被网上抓捕,他女朋友会被抓的话,能解释清楚吗?会被关多久才能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