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05年拆迁时候政府根本没有和我们提及超生这一说法,然而拆迁时候同村超生的人家也有,他们当时年龄到了,都分户了,我们还小,但是村里和我们说先拆迁,等到年龄会分户的,然而现在要分户了,却说超生,说我们安置完毕了?那为什么同时拆迁的人家两个孩子的,当时年龄不到,现在却能分户?我们加现在年龄也到了,却不能分户安置!还说我们家是超生!况且,我现在有一份文件是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党办公室》的抄告单,吴开办【2013】1号文件。上面说自2003年拆迁一来所造成不公现象,统一明确的政策,上面根本没有提及超生这一说法!现如今我们家一家有六口人住个中套170平方自建房,却不给分户安置,以超生为由!
您好!我现将户口迁至父亲名下房产处,哥哥要我签署一份关于以后房屋拆迁放弃房子补贴的协议,这样合法吗?我可以不签吗?谢谢!
所征占的是我猪场一部分老厂区,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中有照房屋面积是122平方米,猪舍面积是400平米,有,《种畜禽经营许可证》,能繁母猪77头,后备母90头,情况基本这样。
住房自改门面房,拆迁时签了门面补偿合同得不到落实 我家于2006年拆迁,当时拆迁的工程是市里修路,之前一直在自家改建的门面房做小生意,工商等各种证件齐全,按时交纳各种费用,拆迁时和村委签了一份门头房补偿协议。 合同大体内容是:无偿补偿门头房40个平方面积,超出面积的门口房按每平方(一层)不超过1000元价格
最早开始银行分给爷爷3间公租房,后来爷爷去世承租人变更为奶奶,后由于某种原因承租人变更为我父亲,前几年我父亲去世先承租人变成我本人,该承租的公租房的户口只有我和我母亲。我奶奶有一个女儿和5个儿子(包括去世的我的父亲),之前都居住过此公租房,都先后搬出此公租房。现在奶奶住在养老院,有一间公租房空了,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