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房东,二手房交易合同已经签订,签合同前三方(买、卖、中介)都知道房子正在出租,租期到明年1月30日,签合同时由于我疏忽,在合同上注明了10月30日款清交房,现在我和租客协商不通,房子只能在明年1月30日交出,和买方也协商不通(我已口头同意将3个月的租金补偿给买方,买方仍不同意),中介和买方一致认为我
09年买的商品房.10年10月31日交房,现在小区绿化,电梯,游泳池等基础设施没有做,本来物业预约11月中交房,但物业要11月1日开始收取物业费,这个合理吗 ? 后来业主比较激动说不合理,物业那边又改口说10月31日交不了房了,一切按合同办,其违约金是按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一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那贷
您好,我目前的房子是继承而来,现在准备出售,出售前咨询过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说是按老房产证的时间计算自住时间,因超过5年,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于是当时就和买方签了交易合同,房产交易中心也收件办理。但是在办理房产过户程序过程中,房地产交易中心通知由于当地政府出台了新政,要按照新房产证时间计算交易时间,由
签订了就业协议,如果违约,在就业协议书上有注明违约金情况和没有注明两种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金吗?如果对方一直扣留协议书,如何通过维权手段解决呢?
中介和房主合同约定不允许转租,且还有半年就要到期。此间,中介又将房子转租给我,租期一年。请问:要是和中介提前解除合同并和房主重新签约,是否要按合同向中介交违约金?是否能要回定金和未发生的一个月的租金?对已住的两个月,是否有权要回租金?请详细回答各个问题。谢谢
公司培训,约定服务年限及违约金,提前辞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交违约金……
我是南京溧水县人,02年8月与无锡一家国有股份制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且经过该企业的专业培训,合同规定必须为该公司服务满10年,若在该服务期内辞职,必须交纳违约金25000元(户口挂靠在该企业的集体户口)。因与公司某些领导闹了矛盾,于是我于04年10月从该公司辞职,由于当时不了解相关法律,因此一直未去办理离职手续及户
我是房东,二手房交易合同已经签订,签合同前三方(买、卖、中介)都知道房子正在出租,租期到明年1月30日,签合同时由于我疏忽,在合同上注明了10月30日款清交房,现在我和租客协商不通,房子只能在明年1月30日交出,和买方也协商不通(我已口头同意将3个月的租金补偿给买方,买方仍不同意),中介和买方一致认为我违约。
我是一名发型师于200905与发廊之间签订了四年的劳动合同其中有一条是,竞业限制: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在以甲方为中心的4公里范围内自行开店经营,或者到其他同行店面兼职工作,如有违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今年的7月6号我口头通知发廊我不干了理由是一直没有给我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他同意我离开了可是他现在发廊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