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分公司工作一年半,后集团下调令调到别的分公司工作一年半,现所在分公司关门解除合同,按所在此公司的工龄给予补偿,可是我们认为是公司总部下调令我们才来到现在的公司,应该按照总共三年的工龄补偿。
聚酯厂破产,买断工龄.其中有面向社会招聘的,只算厂龄规定。 我于06年12月25日到聚酯厂,当时主管生产,人事经理和我,三人简单交谈了一下。他们要求我马上就开始上班。考虑这边要人要的急,12月27日正式在聚酯上班,由于原单位还没有办手续,所以本人认为不属于社会招工范畴(与原单位于12月30日辞职)。 12月27
连续工作12.5年,2009年底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通知不再续签,如何计算经济补偿?
我1997年7月参加工作,被总公司安排到一个子公司工作,2002年该子公司改制为合资公司,要求我们和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和该合资公司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先后续签了2次共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07年底。至此,我已工作10.5年。2007年底,该合资公司为规避《劳动合同法》,又续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今
我于某公司连续工作10年,现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不再续签,应如何经济补偿? 满十年工龄,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单方面违约不续签合同,是否应双倍经济补偿?要求赔偿20个月的平均工资之外,还有其他补偿吗?
A公司没拿补偿到分流到B公司,若一年后与B公司解约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1.2000年入职国企A公司,2013年12月31日A公司倒闭,国企B公司接收,A公司随即和我们(1)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法律进行了赔偿,不参加分流(2选择分流到其B公司则没有赔偿,我们所有员工重新和B公司签订新劳动合同 请问原有无固定合同的我们到新公司后能否签无固定合同?若签一年合同后解约,经济补偿如何计算?是从2000年
A公司没拿补偿后分流到B公司,若一年后与B公司解约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1.2000年入职国企A公司,2013年12月31日A公司倒闭,国企B公司接收,A公司随即和我们(1)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法律进行了赔偿,不参加分流(2选择分流到其B公司则没有赔偿,我们所有员工重新和B公司签订新劳动合同 请问原有无固定合同的我们到新公司后能否签无固定合同?若签一年合同后解约,经济补偿如何计算?是从2000年
公司每年年底都违反劳动法,非法收取我的“合同保证金”,累计4年已经收取了我1万5千元钱,并且我在公司上班已经有4年7个月了,公司却只是从2013年1月才给我买了社保,所以我已经心寒了,不想在公司做了,请问我如何做,才能拿到补偿?还有,假设我公司给我买的社保,我承担200元,公司承担400元,请问补偿是怎么计算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