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生活费及孝敬款都是在原女婿知情的情况下女儿转给其母亲的,但在女儿起诉与他离婚时,原女婿向法院提出这些钱是丈母娘的债务。一审判归女儿的债权。而原女婿在女儿起诉离婚期间,原女婿暗地转移存款给其父亲及朋友共计40万元。一审法官判40万归原女婿的债权,而在原女婿知情的情况下女儿转给丈母娘的小两口的生活费和孝敬款累计了30万算做丈母娘的债务,判归女儿的债权所有,并与原女婿暗地转移存款行为相抵。二审时女儿漏提出这个问题,现在醒悟过来,女儿及丈母娘都咽不下这口冤枉气。所以请教律师,可否再起诉?可以以丈母娘的名义起诉原女婿吗?
帮别人开车打工,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协助犯案,结果以诈骗罪被判9年,真的是太冤枉了。因为受害者有好da laopobbbbbbbbd
08年1月,我因酒醉误入主路被撞残疾,残疾赔偿率25%,交通队认定我付主要责任。一审我提出医药费6.99万,司法所鉴定费0.15万,务工费1.45万,护理费0.46万,伤残赔金10.95万,精神损害1万,共20万左右,要求撞人方赔偿共计12.9万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我11万左右,撞人方赔偿我1.5万左右,对方在我住院期间垫付1.5万由保险公
县,市两审,都不按事由,不以理证办案,现二审的判决书昨天刚收到,比一审还要多出赔款12000多元,我被告方的证言证人,法院不当回事,也不驳回原审。更离奇的是庭后原告方与法院审判几人还一同驾车而去,可想而之,这里的猫腻有多深?我问的是:想要去申诉,或去检察院要求抗诉,怕又不受理,一般去申诉需要多长的时间?
2011年西民初字第740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被告蔡武堂偿还高和平借款50万元,一年利息18万元,违约金10万元,本案受理费11600元,保全费4520元,由被告蔡武堂承担。 一审法官依据相关法律: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法定,按被告蔡武堂认可的本人所写的借条内容:收到借款50万元:约定“月利息为3%,如不能按期偿还,自愿
高和平诉蔡武堂一审二审哪级法院谁公正,不服判决怎维护合法权益,法律尊严?????
2011年西民初字第740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被告蔡武堂偿还高和平借款50万元,一年利息18万元,违约金10万元,本案受理费11600元,保全费4520元,由被告蔡武堂承担。 一审法官依据相关法律: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法定,按被告蔡武堂认可的本人所写的借条内容:收到借款50万元:约定“月利息为3%,如不能按期偿还,自愿
民事附带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基层法院一审判决,原告不服,决定申诉
民事附带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基层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已被拘留6个月,今年10月份已经放出看守所。原告不服,决定申诉,原告将材料寄到省高院院长收,高院没有作出答复是否收到申诉状材料,致电询问,工作人员回复原告必须先到中院提出申诉复查,复查结果不服后才能到省高院申诉,此种说法是否合法?原告不能跳过中
老百姓有点事可真难呀,连个说理处都没有。二审调解判决书上的赔偿是直接赔付本人,可一审法院说要把赔偿款打到一审法院。请问一审法院有权干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