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已经是二审判决了我还有没有可能申诉获得认为公正的赔偿
已经是二审判决了我还有没有可能申诉获得认为公正的赔偿 08年1月,我因酒醉误入主路被撞残疾,残疾赔偿率25%,交通队认定我付主要责任。一审我提出医药费6.99万,司法所鉴定费0.15万,务工费1.45万,护理费0.46万,伤残赔金10.95万,精神损害1万,共20万左右,要求撞人方赔偿共计12.9万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我11万左右,撞人方赔偿我1.5万左右,对方在我住院期间垫付1.5万由保险公司承担。
保险公司提起上诉,理由是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负担过多,称其只承担交强险的5.8万。超过的由我和撞人方按责任分担。08年2月起交强险赔偿调高到12万)二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扣除对方垫付1.5万后5.3万,撞人方赔0.3万。
我认为在三方对那20万的损害都认同的情况下,二审按二八分责不合适。明显撞人方只陪偿我0.3万(加垫付的1.8万)过少。很不服气。
请各位律师帮我分析一下,我有没有可能按交强险新赔偿标准获赔12万,二八分责是不是不合理。撞人方赔偿是不是少算了一万左右。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受害的一方(北京)
提问时间:2010-11-22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