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2009年3月5日下午,因为琐事我与某某及其父亲(两人)互相殴打,殴打过程中我被二 人用尖刀捅伤 腹部四刀,小肠破裂, 腿部四刀 右踝关节脚筋被砍断 ,导致右踝关节功能严重障碍,经 鉴定 系重伤 2010年8月13日被告某某(儿子)被批准逮捕 ,父亲仍在逃)我于2010年11月1日 接到法院电话,让我去 一趟市法院,刑事科的负责 人告诉我,被告家庭困难 父母离异 父亲在逃 ,没有民事赔偿能力,那个负 责人对我说:“即使你要求民事赔偿,对方也不能偿还,还是放弃民事赔偿吧,那样可以重判他,”随后 拿出纸和笔,让我按照他说的写一份《证明书》:内容如下 :**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被 告某某重伤害一案,因被告某某无能力偿还,本人表示在本案中放弃民事诉讼。等被告某某的父亲归案后 提起民事诉讼;写完后让我签字,我写完后没有签字,揣兜里就离开了,感觉这里好像有猫腻,我想知道 法院的负责人有权利让我放弃民事诉讼吗,还有就是我这种情况如果我提起民事诉讼会影响刑事的判决吗 会对被告从轻量刑吗?写的有点麻烦,谢谢您的耐心过目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西环路我和一同事下班路上,被其两个人以撞到身体为由,就马又来了3个人,把我和同事带到一家餐馆的包厢里,又来一个人,他们6人对我们进行殴打,对我们进行抢劫,被他们找到我的银行卡`强迫我说出密码,卡上有1万的人民币,被他们全部取走。 已经报警了~抢劫我的那些人昨天晚上用同样的手法在抢劫` 被
我们是2008年3月28日发生冲突,4月17日对方经鉴定为轻伤,2008年6月我方被刑事拘留,2008年12月起诉到法院,对方为了判刑重点,只提出刑事,没有提出民事赔偿部分,2009年3月15日刑事一审判决。2009年6月我方刑满释放。2010年1月对方又提出民事赔偿,按照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过一年诉讼时效期了吗?计算时效应该从什么时候
在房屋拆迁活动中,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极不合理,恶意降低评估价格,拆迁人以拆迁补偿以评估结果为依据这一理由,并运用非法和违规的手段,强迫被拆迁人签署了显失公平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这样的话如果提起民事诉讼,是否可以把拆迁人和评估机构都列为被告?在诉讼请求中是否有必要要求同时撤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评估报告
甲乙双方因担保纠纷引起口角,后来乙先动手打甲,双方发生互殴,乙将甲中指咬伤,经鉴定为轻微伤;甲将乙门牙打掉。后甲将乙以伤害罪自诉到区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乙赔偿甲6千元人民币,甲不再追究乙刑事责任。调解生效后,乙又以甲打掉其门牙为由,向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甲赔偿其医药费2千元人民币,请问轻微伤
在一县级法院刑事自诉败诉后,市中级法院二审又败诉,可以向别的省辖市属的县级法院再提起民事诉讼吗
在一县级法院刑事自诉败诉后,市中级法院二审又败诉,可以向别的省辖市属的县级法院再提起民事诉讼吗
有钱人养的二奶张某给杨某打骚扰电话,杨某找张某理论,有钱人养的二奶张某把事先准备好的两把菜刀开门就对杨某面部砍去,杨某可不可以告她故意伤害,诽谤,骚扰。杨某可以要求什么赔偿,让张某赔偿多少才对杨某公平合理。 有钱人养的二奶张某现在回山东老家了;天啊、上哪找去,房子要卖了车子不见了,杨某比窦娥还冤啊、
在一县级法院刑事自诉败诉后,市中级法院二审又败诉,可以向别的省辖市属的县级法院再提起民事诉讼吗 ?
在一县级法院刑事自诉败诉后,市中级法院二审又败诉,可以向别的省辖市属的县级法院再提起民事诉讼吗 ?
尊敬的律师,您好! 由于地方政府不作为,有精神史的人横行乡里,屡次妨害他人人身安全。当地政府始终未对该疑犯采取措施,该疑犯携带其子和妻子于2009年对邻居进行人生伤害至重伤,当地派出所并未对疑犯进行拘留。调解未果果后,受害人于2010年1月在当地法庭提交了民事诉讼,但当地法庭一直未开庭。在2010年6月,疑犯在一
我老婆离家出走半年多,有以下几个问题资询: 1、我可以就孩子抚育金问题提起民事诉讼吗? 2、如果可以诉讼找不到人,她不能出庭怎么办? 3、其实她家人知道她在哪,但不说,我应怎么办? 4、如果她不出庭,法院判我胜诉,我该怎么执行宣判结果?他户口在她家,她家有一独院,哪么这个独院可不可以算有她一部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