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与他人发生财产纠纷,9月21日一审判决我侵权,要求我返还原物,但9月22日法院又对我们进行了调解,我们都同意调解,法院之后制作了调解书,调解为财产我们一人一半,请问执行的时候是按照判决执行还是调解执行,同一个案子能又判决又调解吗?依据的是民诉法哪项条款?谢谢!
有个香港人借我的钱不还,现在想起诉,但是借据上未注明是仲裁解决,那香港人现在已不现身,我想问如果胜诉,凭内地法院判决书能否拍卖被告人(香港人)在香港的固定资产呢?如果可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还有,如果香港人回大陆的话,能否申请执行把他扣在大陆不让他回香港呢?
我公司于2006年11月26日和唐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了一份商品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唐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2007年3月31日前向我公司支付25万元首付款,为了积极履行合同,我公司在07年3月31日前自己垫资将合同中约定的所有货物准备齐全,总计花费31万。可是,到了约定的日期,唐山计生委却拒不履行合同,导致
在交通事故中,我是车主负全责,对方已起诉我和保险公司,赔偿费基本由保险公司出。法院在第一次开庭时建议调解。但我担心调解后对方又起诉,我是选择法院调解还是法院判决好呢?
我在企业上班从[1999.10-2010.10]已有11年,最后一次合同是从2008-2010,期限是三年,合同书上的签字不是我本人所写,请问合同生效吗?在工作期间,企业只为我买了养老保险和医保,其余三险没买,其中医保,除了我应该缴纳的一部份外,还从我的工资里扣除了78元,企业这样做合法吗?这次的合同马上到期了,根据以上情况提出辞职能有经济
我一朋友于今年8月30号和前夫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领取了民事调解书,解除婚姻关系,之前他们一直在申请经济适用房,最近需要再填写一些表格,她如实和相关部门说明自己已经离婚,现在的问题是相关部门说她的民事调解书不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改成法院的判决书,请问民事调节不是只要当事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吗?她还需要再去改判决
您好,我今年9月28日在青岛法院告的公司,原因是单位未交社保款,我于6月11日个人补交的全款,后单位给写了个欠条,现在法院已经判了,是通知我10月12号去签字的,结果是单位10内付款并同起诉费、利息一并支付,一共才三千多一点,可是通知的是一天,公司那边一直都没去签字,一直问法院那边,只说还没生效,向您咨询一下,
已经生效的司法鉴定报告,能否因为鉴定人具有公务员身份,而认定司法鉴定报告无效。
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做司法鉴定,并且按照法定程序,司法鉴定中心已经做出一份司法鉴定报告。现在被告向司法厅提出鉴定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要求撤销该鉴定报告。(注明:鉴定中心具有合法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和鉴定人员具备有效地《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被告要求,司法厅撤销鉴定人执业证,同时也撤销已经生效
同事家欠我钱到时未还,经法院厅前调解同意4个月后再还不上钱愿意以他唯一住房抵偿.但当天他老婆没去签字是他替他媳妇签的.但民事调解书已经印发给双方.问题:1此民事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2如果到时他又不搬走让法院强制执行其执行难度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