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通过法院解决对方也同意谅解,只是和解书上没有弟的签名,弟现在在逃,弟是否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既然事情已经得到法院的解决,对方也表示谅解了,为什么公安机关还要网上通缉弟。难道兄弟不能做为一个主体了却这事吗?谢谢!
2007年5月,我的小孩和邻家杨氏小孩一起玩耍,杨家小孩不小心把烧着的白胶纸沥滴在我家女儿的面上,造成面部3处严重损害。事情发生后,杨家支付了600元的医疗费用,我家也支付了一定的费用,才勉强把伤口医合,但也留下严重手尾,伤口处增生严重,容貌受到影响。现在我计划带小孩到大医院整容。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还可以
我有个朋友他涉嫌故意伤害罪,因为他们是打群架。他是个高中学生,可是已经年满18周岁了。现在他是第三主犯,在看守所呆了有一个多月了,为什么那么久都还没有判刑?家里人也不可以联系他。请问要负刑事责任多少年?还有就是第三主犯跟第一主犯有什么区别,要负的责任是不是一样的?
因琐事被对方捅了一刀,报案后当事人逃跑了,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九级伤残,公安机关立案后已实行网上追逃。对方父母要求私下赔偿后再叫当事人回来自首,并要本人签订谅解书。其间本人医药费花了10万,加上各种赔偿大概需8万,总共18万元。但对方父母说只有能力赔偿10万元,本人不同意,对方父母说再多的话只有不赔偿让其子去
学生张某在学校体育课上将排球踢出校围墙外,为捡回排球,张某提议,由另外两名学生王某和李某分别抱住其腿,协助其爬围墙,结果张某不慎从围墙上摔下,头先着地,造成张某左右下肢瘫痪,生活不能处理,属二级伤残。
2010年6月25日晚上20:00左右,我和几个邻居在家门口的茶铺喝茶时,同村的刁姓男子骑着摩托车满身酒气来到茶铺,刚把车停好就下车朝着我走来,拍到我的肩膀说:“到边上去我找你有点事。”走到离茶铺十多米远的公路边时,二话没说,接连几拳就朝我的头上及面部狠狠地打去,时间持续近30分钟(同时我也在断断续续的还击),当
我弟弟被人捅伤,住院17天后出院。去找派出所他们说只负责抓人。赔偿的事要我们自己给对方联系,他们不管。可我们没有联系方式也联系不到。难道派出所就没责任帮助协商吗?
我家地里的葡萄苗被邻地的人家用玉米杆压死。经村里找到该人,该人说是因为我家地里的葡萄苗长到他家地里,才用玉米杆压到葡萄苗上。请问,此行为是否属于故意侵害他人财产并已经构成刑事侵权行为,构成犯罪,并相应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