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是一个400多人的老村,村里面老房子急需改建,子女结婚需要新房,然而乡政府从2010年开始就以新农村建设为名,不让老百姓在建新房,现在乡政府和村委个别领导以满足自己的私利规划新农村。要求是我村村民要买新的宅基地以每套房子20000元购买。有他们统一建设。房价不定。而且不是在我们村建设。我们老百姓没有钱购买宅基地,有自己的宅基地不让我们建房。说是只准住不准建。建了就给你推倒。我们要求老村改建负担不起新村建设。我们该怎么办。别的地方新村建设都要给老百姓钱,我们为什么要以高昂的价格住房呢
在一起100万的抵押贷款中,借款人一直没有归还借贷,可以找到借款人,且借款人还有资产,抵押人有一套200平米以上的自建别墅被抵押,我是担保人只有一套135平米的唯一住房,现法院要拍卖我这套房产,请问能拍吗?(我是借款人的长子)目前我和妻子都无业,还有儿子6岁,担保人签字时是我个人签的字,如果被拍卖了,法院如何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于2012年八月份买房子,提取了部分公积金,而现在我想再次提取公积金,但是得不到提取?谁能告诉我怎么办理?希望大家给予我帮助!现在特别急用。
律师你好,最近我村拆违章建筑开始,涉及到我现有住房的问题,我
律师你好,最近我村拆违章建筑开始,涉及到我现有住房的问题,我们的房产证上明确有图标明的土地使用权25.5平方,(我们在这使用权土地上建了1层建筑)是否属于违章建筑。急谢谢
1.住房公积金国家和政府有没有硬性规定企业必须要交? 2.企业是不是可以以某种理由不缴或少缴? 3.企业没有按实际缴费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造成少缴是否合法?
由于家庭变故现居住在厂棚内,因生活困难、还有小孩读书、还有两位体弱多病的老人要养。想问一下关于夫妻二人分别为二级和四级残疾人的住房问题??急需答案。
10年前甲方跟乙方签订住房买卖合同,当时请居委会主任写的合同,只写了一份原件,被乙方拿去,甲方拿到的是复印件。合同上写明:交房产证时,将尾款付清。后来甲方去办理房产证,需要合同原件,但是乙方不肯交出,甲方多次找乙方,未果。现在十年过去了,乙方要求甲方办理房产证,承认多出的费用各自承担50%,甲方可以要求
我原有一套60平方住宅,为改善条件,买了一套100平方的二手房,付了%3的契税,交易成功后,再把原有的一套卖掉,按理说,一是我们是七十岁的老人,不能经受折腾,只能先买进第二套再卖出第一套;二是交3%的契税是针对有二套房的,现在只剩一套房了,是不是应该退回%1.5的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