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党员滥用职权 欺压百姓 对百姓造成人身上的伤害和精神上的损害
利用自己是党员干部滥用职权,在村里欺压百姓,丧尽天良,依仗自己后面有人力,对村民打砸门窗、车子 此事对受害者已造成物质上的损失、心灵上的伤害,村民报警 公安局传其去问话,都以自己是癌症患者为由,屡次不去。 请问这种会是怎么解决 谢谢!!
我去年九月被人打断右手食指,后公诉至法院,法院判了他三个月拘役,民事部分的医疗费及误工费由法院调解赔了一万三,后续治疗费及伤残赔偿待发生及鉴定后另得起诉。现鉴定为十级伤残,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赔偿金,我有一小孩三岁,父母退休。另外我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当时调解我不愿意,但律师说我愿不愿意法院都会轻判,因
因为拆迁达不成协议,被政府指示派出所找了个无中生有的事,行政拘留了十天,找过所有部门申诉,都认为这事不好办,劝我放弃。我实在太冤,但在本地都是一伙的,官官相互,我该怎么办。
合租邻居抓着一点小事就对自己恶语相向,进行人身攻击,造成精神损害
遇到一个不讲理,超爱计较,天天满口脏话,弄得每天都睡不好觉,上不好班,对自己已经构成精神损害的合租邻居,是否有法律途径可以维权? 注(白天上班,所以情况都是晚上下班回家或者早上起床上班的时候发生)
马路中间雨水# 与 路面形成高度约30厘米落差。下雨后由于路面 积 水不知道这里有个死坑骑车摔倒,造成小腿骨折,我咨询一下能不能 索要精神赔赏 ?
已经起诉,判决百分之九十 由被告负责。但是原告不满意(我是原告),至始至终我没有错。相关材料都能证明。另外误工费护理费宝力法庭不是按农业畜牧业标准而定的,是不公平的。所以我申请上诉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并请律师帮忙。12月13日接受的宝力法庭判决书(同时申请上诉)。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是后来搬到现在住的村子里的,就是所谓的“外来户”我是·吉林省·榆树市·环城乡的村民·我是2002年·搬到这里的·我买的旧房子·2005年·翻盖的·手续齐全·2007年·我们村修的水泥路·农民集资是按地收的费用·所以·我就按要求·把钱交在了·户口·所在村·我当时和这个村的领导打过招呼·村领
有一对老年夫妇在地铁站内的自动扶梯上摔下,我想问,如果自动扶梯运行正常的情况,老人摔倒,那么这个责任是有哪方面承担,是否可以要求地铁方面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