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机动车道上,我是电动车与另一非机动车并行,他在我右侧,他在一小路口处突然准备左拐弯,其车子已经斜过来,我刹车不及,撞在他的后轮上,导致其摔倒牙齿受伤,我可能有车速过快的原因,恳请律师帮我划分下具体的责任,谢谢了!
急!急!交通事故,电动车带人被一轿车撞伤 司机为酒后驾车 电动车车主负主要责任合理吗
事实情况: 1.电动车带人行驶在机动车道内(不是逆向行驶) 2.电动车车主、后座人重伤 3.轿车司机为酒后驾车 4.轿车超车到逆向道撞上 医疗费用全是司机付的。 交警判定电动车车主负次要责任,司机主要责任。 请教一下合理吗? 上诉的话, 有办法、可能到什么地步!
我父亲在省道与乡道十字路口,(该路口无斑马线和信号灯,省道上有减速带及十字路口标识牌。)骑电动车自南向北与自东向西(省道)的大货车相撞,造成头部、肋骨、锁骨等多处受伤,在监护室观察,暂无生命危险,请问责任该如何划分?如责任五五,如赔偿我们能占到到少比例?
我属于正常行驶在人行道开电动车靠右边走(刚过红绿灯20米左右我车速并不快),他靠人行道左边步行,他突然横穿马路我刹车不及撞到了。然后他还爬起来踢了我几脚,然后坐到地上说受伤了。医院检查头,手,脚没什么伤害。医药费是我负的大半。这个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事故是晚上19点10发生的,我车灯开了,也清了喇叭,他们
一辆农用货车由北向南行驶,需要加油,在离加油站进口10米左右的时候(加油站进口在路左边),占用左道准备进加油站,突然有一辆轿车由南向北驶来,与农用车顶头停下,这时轿车后方,有一辆摩托车(车主带了一个人)超过轿车,撞在农用车右前轮,造成摩托车国主与所带的人一死一伤,(摩托车属三无车辆),交通故事责任如何
我弟的五米的三轮汽车在路中往左转弯时,我弟的车子前面过了,前面直行的一辆无牌的三轮农用车冲在我弟的车厢上。造成他驾驶旁边的人腿伤了。本来他的车了没有副驾驶室的。但定的责任是我弟的百分之八十。因为我们江西,在他们湖南。他们有关系。我觉得不服。请问这有的判决合理吗?
交通事故中自卸货车超车急刹导致后方电动车追尾交警认定为同等责任这样认定合理吗 并且造成电动车主十级伤
我是涟水人 我父亲在2011年12月31日下午7时左右 在厂里下班回家途中 骑二轮电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在安东北路 当时我父亲在正常行驶中 突然后方一辆自卸货车从我父亲左边超车 把我父亲连人带车碰倒昏迷在地 被120送到县医院抢救 住20几天院 医院费用总计用了18600院 被撞掉了5颗门牙 面部多处骨折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评残吗
电动车停在非等待区等红灯被后面另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碰擦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一辆电动车停在非等待区(离红灯十米处的树底下阴凉处)等红灯,我在后面正常行驶开电动车经过与其碰擦,导致其摔倒,请问责任如何认定,(当时陪同其去医院做过磁共振,显示无异常,医生说无大碍可能是软组织伤,未开任何处方药,其提出要赔偿误工费护理费3000元是否合理) 交警认定是我全责,请问这合理吗?还有关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