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承包一块土地,但是由于之前他已经把土地承包给他人,所以就没有付钱,没有种上,合同是承包5年的,说好那个人种一年之后在卖给我家,可是今年由于粮食涨价,去年的承包土地的价格他嫌太低,不干啦 我先问一下,如果打官司,我会赢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纠纷的问题,请帮忙一下。以下为合同主要内容,甲方为受让方[承包方],乙方为出让方本人。合同1-4条主要内容为甲方自2002-2032年承包本人土地7.89亩,每亩700元每年9月20日交费. 五 甲方的权力义务 1 承包土地期间,根据镇党委政府的有关规定机及精神要求,可在土地上充分开 发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
我家在95年承包的地,合同中写明30年不变,但由于98年上学农转非户口迁出,但仍在农村居住,村支部书记以个人行为并以我家全家户口迁到镇上为由将地收回,在2003年在没有开村委会的情况下又以个人行为将地承包给别人,并与别人另签合同,我想问两份合同那一份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四年前我以出让方式在拍卖中取得一宗城市单一住宅用地,已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在国土部门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上土地使用权人只有我的名字,但拍得土地时,我与现在的妻子已婚六年),现为一块空地(没有任何建筑,我也从未打理过,未动一草一木,未投过一分钱)。就在前几天,我与人签定了一份“土地转让协议”,
四年前我以出让方式在拍卖中取得一宗城市单一住宅用地,已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在国土部门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上土地使用权人只有我的名字,但拍得土地时,我与现在的妻子已婚六年),现为一块空地(没有任何建筑,我也从未打理过,未动一草一木,未投过一分钱)。就在前几天,我与人签定了一份“土地转让协议”,
四年前我以出让方式在拍卖中取得一宗城市单一住宅用地,已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在国土部门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上土地使用权人只有我的名字,但拍得土地时,我与现在的妻子已婚六年),现为一块空地(没有任何建筑,我也从未打理过,未动一草一木,未投过一分钱)。就在前几天,我与人签定了一份“土地转让协议”,
我于2003年9月租地一块,用于花卉种植与销售,当时那地段比较偏僻,甲方【刘某】以每亩1200斤小麦租给了我,一共10亩,我们合同签了20年,但2009年11月5日我建温室的时候,【孙某】突然出来阻止,说这地是他的,不让我建,于是我又找【刘某】,【刘某】说你给我三天的时间,结果我等了三天,【刘某】又说这地被她亲家【张某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的二姨离婚多年,当时她是精神出户,土地合同是她和前夫共有的,现在二姨想把土地合同分开,可前夫不同意,无法调解,请问这种情况起诉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如果二姨起诉胜出的话,她前夫仍然不执行,法院那边会派人强制执行分开土地合同么,希望各位律师帮帮我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