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司机,13年的11月帮别人在搅拌站开车,当时都是口头说好的保底5000元(2个司机)一个月。就是在14年的2月由于过春节,只做了几天事(2.22到2.28)。就是为了这事而产生的矛盾。事情是这样的:14年4月12日我跟老板要工资(从1月到4月一直没发工资,期间我讨要过很多次,一直是说过几天)他说过几天给我,就问了下2月做了几天事,说是按天数算工资(2800元2个司机)!我就没答应,当天晚上我打了电话给老板,说关于2月的工资这两天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要是不满意我就不去了。他说可以!14号晚又是我打电话给老板,他给的答案还是按天数算,而不是按保底工资算。15号,我就没去开车了。 16号老板就叫我去结工资,2月的工资是结了3000元(2个司机),没有按保底结。然后说是耽误了他两天没做事(15号跟16号)扣了我一千。16号有人在做事。 我当时就跟他说了,1,我要是不这样做你那工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给我。2,我之前就跟你说了,要是关于2月你没有个满意的答复,我就不做了。3,我为什么不来做事,也是你们逼的,工资一直再拖,之前我也跟你说了,答复不满意我就不来做了。4,你如果要扣,就把2月的工资按底薪结给我。 他说给他7天的时间(我在帮他们开车的期间,我的从业资格证被路政扣了)跟这事一起解决。。。 肖律师,大概情况就是这样。。。请你帮我出个主意,我不想把事情闹的太僵,老板的婆家就住我家对面。
我是2010年6月29日进本公司由于公司没有按照劳动法律支付相应的休息日的双倍工资休息日叫我加班,我没有去就把我解雇了。也不给工资以及劳动合同赔偿金,我就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5日后劳动部门送答受理通知书,通知一个月后开庭也就是2010年12月30日开庭后劳动部门也没有判决说闭挺2个工作日等到第二天叫我去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学生,在今年9月20号应聘到西安的一家物业公司工作,初入社会,权当实习,试用期1个月,前5天没有工资,试用期满,补发前5天工资,到现在已经快3个月了,只发了9月份的工资,10月、11月都没有发,期间我借了老板500元。在11月27日我请病假,头疼,开了点药,29日去销假,老板不批,我就继续休息,在12月3
我们总公司在外地,但是我们店铺是在南京,公司不愿直营,所以找了一个托管商代为管理这边,现在这个托管商不愿再管理这边了,所以总公司那边又找了一个托管商管理这边,请问一下,后来的托管商有权开除我们店铺的原来人员吗?我们之前没有跟总公司签订合同,请问一下,我们之间有劳动关系吗?
03年进入这家企业工作到今年11月份,因11月份前几个月家庭纠纷,有时候没有请假就没去上班,公司给过几张警告书,当时本人签字的。到最后还是因为家庭纠纷公司打算解雇我,当时我自己也想走了,不过我公司同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公司协商保留我的职务并答应如我再犯错误就与我解除劳动关系。现在公司方面因为我三个月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