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印尼华侨,我父亲有4个子女,但都在战争中失散了。只剩下我一人和父亲一起生活,我父亲去世前,留了一封遗嘱,说明把全部财产都留给我。其中他在福州有一个房产,房产证是他的名字,现在他去世了,我想把房产证改成我的名字,但房管局说要去办继承公证,但这个公证要我父亲的配偶和所有子女都一起去办理,这是不可能的。而且我父亲有遗嘱留给我,已经说明了所有遗产都给我,这封遗嘱是在印尼发出的,有二名见证人。请问我可以用这封遗嘱去办理房产证的改名,或者把该房产出售吗?如果可以用这封遗嘱,需不需要在中国驻印尼领事馆做什么认证或公证的手续呢?请帮忙,谢谢!
父亲1976年去世,留下个5间瓦房,家里有4个子妹,大姐死了,家里还有3个弟弟,还有一个母亲,房产怎么分配。 大姐还有一个儿子,
老人去世,名下有一套房产,去世老人的配偶和3个子女想将去世老人名下的房产直接由大儿子的女儿继承。没有遗嘱公证处无法办理,让我们找法院。家庭关系证明,老人的死亡证明,去世老人父母的去世证明,去世老人的配偶子女也写了愿意由孙女继承房产的协议。 我想问,这份起诉书要如何写?起诉书有以下几项 1诉讼请
如何理解“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继承法》第19条明确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我认为这条针对的对象应该为未成年人和无养老金的老年人,可是法官竟然回答我说这条通常照顾的对象是老年人,而且这条法律执行的次序是排在遗嘱继承后面的,也就是说只有在遗嘱没有交待的范围内才能为小孩子争取一些利益
有一商铺的背墙是商铺背后小区的消防通道墙壁,现在,商铺想安装空调,空调外机装在背墙上,也就是消防通道上,现小区居民坚决反对,小区居民认为:空调外机安装在了消防通道上,并且空调外机会产生废水废气和噪音,影响小区居民生心健康。请问现在这个情况,商铺是否能将空调外箱安装在这个过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