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有3子1女4个孩子 现外婆去世没有立下遗嘱 我的母亲失踪10几年没有跟家里联系 报案寻找未果 无法判断母亲是否死亡 现在外婆去世我能代位继承属于我母亲的那份遗产吗?家里协商不合 法律上这份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父亲有6子女,74年再婚,继母有4子女(其与前夫所生),80年代政府分一房(按父亲副省级代遇分的大房,4室两厅两卫),后两人购买,房产证只父亲一人名字。多年来父亲全部收入给继母,6子女未得分文,大房由继母及其4子女居住。十年前父亲去世,继母及其子女居住大房至今。父亲6子女均居住外地,有经常探望及金钱资助。现继
遗产是单位房产,分割中领导出示意见,造成分配不公,应如何赔偿?
遗产是单位住房,分割中领导在子女之间协调有明显倾向,造成分配不公,应如何赔偿?
农村房屋遗产一栋已被拆迁待还建,继承人如何分割(继承人为兄弟两人各占一半),可否要求对还建房分割?法院强制执行什么? 待还建房面积大于遗产房面积,农村无房产证和土地证,兄弟其中一人持有宅基地证,持有人是否为拆迁人?
遗产继承书上写着我和弟弟共同继承遗产,但父亲留2套房,我们个人一套,请问如何过户房产
遗产继承书上写着我和弟弟共同继承遗产,但父亲留2套房,我们个人一套,请问如何过户房产
如何理解“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继承法》第19条明确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我认为这条针对的对象应该为未成年人和无养老金的老年人,可是法官竟然回答我说这条通常照顾的对象是老年人,而且这条法律执行的次序是排在遗嘱继承后面的,也就是说只有在遗嘱没有交待的范围内才能为小孩子争取一些利益
问题挺复杂的,我家本来有两套房产。我妈在95年4月去世的,写的遗嘱,说遗产我哥要多分一点,但遗嘱她没有签名和日期。 我2011年11月底结婚,婚后我前妻问她朋友借了过户费,12月初让我父亲以买卖的方式把房产过户到我名下,然后在2012.2月初又让我在两个房产证上加了她的名字。后来实在过不下去了,2012年11月离婚协议注
我们结婚7年多了,因为感情不是很好 老公还有家庭暴力爱喝酒 性格不合我想离婚现在有一4岁多女儿很舍不得也很无奈。结婚时和结婚后都是和他父母在一起住的 房子也是他父母的。结婚后我们在他父母的院子里盖了几间房子,还有一处回迁房我们拿了5万多他父母拿了3万但是房产证写的是他父亲的名字 离婚了我去哪我想要一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