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友共同出资购买的商品房,女友以结婚为由要求我将我的产权转移到她名下。转好后分手,我能要求赔偿吗?
和女友共同出资购买的商品房,女友以结婚为由要求我将我的产权转移到她名下。转好后分手,我能要求赔偿吗?具体情况是,我和女友同居6年,共同在2004年在上海购买一套商品房,产证有两人的名字,我是主贷,房子出资比例为我4她6,目前估价在80-90万左右。贷款已还完,女友以结婚为由要求我将两人的商品房转移至她名下。在20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三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现在开发商已经违约近1000天,照
李律师: 您好,本人于2003年3月按揭购得上海市青浦区东兴房产名下华冀苑二区21号楼502,由于后来房产公司涉及犯罪,老板被关,公司跟银行有债务纠纷,导致,直至现在我等购房者住着无产权证自购房。本来反正无证也是自己的房子,现做点小生意,须向银行贷款流动资金,可惜无抵押物,哎! 东兴房产名下在青浦至
我家买的是小产权房,我家在三楼,一楼是门面房,我家没买,但现在买了门面房的说楼后面的地方是他们的,搭了棚子,他们的说法对吗?
律师你好:我买了一套商品房,本楼有10个住户,楼顶有2米高的隔层,可是开发商把楼顶的隔层出售了给他人居住,请问律师该隔层归我们本楼住户所有还是归开发商?我们该如何维权和讨回隔层?
我有一个关于房产产权的问题需要咨询:前年我家买了一套商品期房,当时由于家庭原因,合同是由我叔叔签署的,现在交房了,希望把产权办给我自己,但房地产开发商说合同已经备案,不得更改,说我叔叔最少要有51%的产权,我想请问问相关法律对这个问题的规定。 好的,麻烦邓律师了,那我就补充一下。事情是这样的:在2008年5
商品房有一年多了,房子是顶楼,最近下大雨,房子漏水,如房产商久拖不处理,我应该怎么办?
得到开发商通知,我于2009年元月到小区物业办理交房手续.最近雨水较多,我发现新房的主新房的卧室天花板发现了3平方米左右的水渍,相对的地面也有水迹。主卧室\书房\阳台等处的墙面有多处水渍,严重的地方甚至是流水,相对的地面也有水迹。我立即到物业管理处进行登记反映问题,答复是:他们需向开发商反映,让他们来修.但是修过
我在个人手里买的集资建房的房子,现在开发商只有前4证 以后是否可以办理下来产权证呢?我和个人交易房子时应该如何更名?在开发商那里直接更改可以吗?合法吗?
本人2007年年底买了一套房子,由于开始没有经验,买的房子是在顶楼(共六楼,下面还有地下室,即车库)。每天一到夏天,室内温度达40/41度,奇热无比。开发商在建房的时候没有按要求在顶楼物面上建一定的隔热空间,而只是用一些防热材料再加上一块水泥板,根本就达不到隔热目的,现在跟开发商请,完全不当一回事,我们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