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了取保押金后出来了,然后刑也判了4年,是保外就医,一年后押金单到期了,应该到哪里才能够拿到这个钱?或者不给退回?还是要找人帮忙请客送礼,不然不给啊?案法律规定应该退还是不退啊?
我一亲戚因涉嫌一宗盗窃案,后由我去给他办理了取保候审并交了四万块的押金。现在时间已经过了两年,这两年内无再传唤我那亲戚。期间,我找过当初的办案单位,主办人以“我那亲戚在取保期间没有一个月去报到一次,传唤时没有到位”为由拒付那些押金并说没收了。问题是:在我办理取保时办案人并无告知我和我那亲戚一个月要去
公司租赁的写字楼,已押三个月的租金给出租方,在合同协议书中有一条例是:租赁期未满,承租方提出退租或变更租赁场地,视作违约,,所交纳保证金不予以退还,,,请问律师,像这样的条例合理吗?
出租方要与承租方涨房租 承租方不同意 然后双方同意自愿终止合同 但甲方不肯退全额房屋押金,可以通过什
我(承租方)和出租方签订一年的合同,租金是1460(原住户是1300)一个月,押金是2000。租金为三个月交一次,其中第一个月,出租方原来的住户因特殊原因没有及时搬走,经协商甲乙双方都同意我(现在的承租方)搬进来后交清一季度房租后和出租方原来的住户(三小户)共同居住(我一直睡的大厅)。并同意思将出租方原来的住户
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当时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报酬,现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与同岗正式员工报酬的差
我是2003年7月份到烟草公司上班的,当时是临时工,也没有签定劳动合同,2007年12月通过考试竞聘为合同员工,当时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但没有约定劳动报酬,同岗正式员工每月的工资为9000左右,而我每月工资为3500元。今年12月份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现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从2007年12月到现在跟同岗正式员工报
急盼!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合同,当时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报酬,现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跟同岗正式员工报酬的
我是2003年7月份到烟草公司上班的,当时是临时工,也没有签定劳动合同,2007年12月通过考试竞聘为合同员工,当时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但没有约定劳动报酬,同岗正式员工每月的工资为9000左右,而我每月工资为3500元。今年12月份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现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从2007年12月到现在跟同岗正式员工报
我这个月12号租的房,交了一千的押金,跟1个月的房租,合同没签,我现在不想租了,那押金可以拿回来吗?急急
我这个月12号租的房,交了一千的押金,跟依个月的房租,合同没签,我现在不想租了,那押金可以拿回来吗?急急 我想问的是押金,房租要不要都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