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今年7月1日从单位离职。 因为在职期间单位一直未与我定立书面劳动合同。 所以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在离职后的7月10日向单位提出要求支付我2008年2~6月的双倍工资。 目前正在和单
公司没给我签合同,半年后强迫我签不合理合同,我去劳动局投诉,公司能算我旷工,并让我赔偿其损失吗
公司没给我签合同,半年后由于我对公司的行为不满,去了劳动局投诉,要求其赔付双倍工资,公司得知后便强迫我签不合理合同,且要我写进厂日期而不是当天日期,在公司的强迫下我去了劳动局咨询,请问去劳动局咨询当天公司能算我旷工吗?公司出示假证据说损失10万,让我赔偿,我明知公司是造假,但拿不到其造假的有利证据,请
我在山东临清工作,家是陕西的,现在单位让我把档案转过来,要放在劳动局,但按理应放人事局的,请问放人事局和劳动局有何区别。
工作了1年半,公司一直不与我签合同,还扣我钱,我想通过劳动局投诉,我想问的是,如果失败,我会怎样。 谢谢各位,还有些情况要补充下,没有工作证,工资是发现金,没有给我工资条,所以我算原始证据不足。但是我有本公司同事和隔壁公司同事写的证明,可以证明我在这个公司工作过。我想问下,仅凭这个我的胜算有多大? 一
我向劳动局投诉劳动违法企业已经45天了,毫无消息,如超过60天,该局为做出检查处理,是否为行政不作为,是可以任意选择复议或诉讼,还是有先后顺序?
原国企销售人员,已辞职多月,公司以客户欠款为由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和迁移档案,如要办理手续必须签署责任承诺书。但原劳动合同并没有相关条款。部门经理出示了公司内部管理条例,请问是否可以以内部管理条例要求我签署责任承诺书?我已经到劳动保障局递交投诉函投诉原工作单位,但是劳动保障局并没有给我开具受理回执,请问